从省水利厅获悉,2015年我省共完成投资26.92亿元,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5059处,解决了565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至此,“十二五”期间,我省共解决2660.5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我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从“十三五”开始,我省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针对以往我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存在的前期工作滞后、工程进度缓慢、配套资金不到位、管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去年,我省简化审批流程,将过去的省级审批调整为市级审批、省级备案,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管理,要求各市对实施方案满足项目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有效缩短了审批时间。省政府还把饮水安全工程和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列入专项督办事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政府督查室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度滞后、资金不到位、保障措施不完善的相关市政府下发督办通知,一市一单,限期整改。
为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各地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同时,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向社会公示。多数县(市、区)建立了乡镇供水服务管理机构,落实了工程技术维修服务人员,重点针对供水规模小、偏远落后的地区开展技术和维修服务。全省已建成153处区域水质检测中心,覆盖170个县(市、区),千吨万人规模以上水厂均按要求配备了常规日检设备,单村供水工程由专人负责水质消毒和化验,水质消毒检测设施和专业人员配备逐步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农村饮水水质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