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部署,天津市财政拨付救助资金2.9亿元,确保27万困难群众欢度春节。
据介绍,天津市财政拨付的救助资金包括:一是发放年终一次性补贴1.9亿元,按照重点优抚对象每人1200元,城市低保、低收入和“三无”对象每人800元,农村低保、低收入和五保对象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发放春节困难群众过节费0.3亿元,按照重点优抚对象每人300元,城乡低保、低收入和特困供养对象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过节费。三是向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发放取暖补贴0.7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冬季取暖需求。
(记者 岳付玉 通讯员 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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