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推动“三农”工作全面上水平16.挖掘粮食生产新潜力。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粮食总产量,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增强粮食储备能力,规划建设一批地方国有粮库,全面完成标准化仓容建设,提升粮食储备水平和效益。提高粮食补贴效率,引导新增粮食补贴资金重点向种粮大户和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探索实行粮食目标价格保险制度,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17.开辟优化农业结构新途径。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农产品,打造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全产业链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收购、入股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动农业生产企业与设施装备、文化创意、生物农药、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组团发展,拓展延伸农业产业链,形成“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8.寻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新突破。实施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扶持闽台合作骨干种子企业和种苗生产基地发展。加大设施农业扶持力度,做精做优都市现代农业。大力引导高优产业、高新技术、重点项目向“一区两园”集聚。加强农科教结合和农业“五新”推广。推进农村信息化与农技推广服务有机融合,加强农村信息员和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推进闽台农业深度对接,加强台湾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经营管理新方式的合作推广,保持我省对台农业合作在全国领先优势。
19.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新成效。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带动农民创业致富。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和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等规模经营模式,持续稳定增加农民土地流转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0.推动新农村建设迈出新步伐。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宽带入乡进村工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完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及实现形式和途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建省市级林权收储中心。深化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五)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1.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力度,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进一步扶持二十三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继续实施造福工程。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完善山海协作机制,推进沿海与山区的产业深度合作联动发展。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水库库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实施脱贫工作责任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
22.加快城乡一体化。围绕“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深入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推进“多规合一”,探索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率先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城乡一体化。
23.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加强省级层面统筹协调,加快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建设,推进城市功能和资源共享,建设引领全省城镇化发展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高地。做大做强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加快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和宁德等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强化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时推动具备条件的市、县(区)开展区划调整。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加强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引导,推动沿海中小城市和城镇融入两大都市区整体发展。持续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加强与周边乡镇互动,实现连片融合发展。
24.建设美丽乡村。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要求,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加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公共设施建设水平,挖掘文化内涵,展现地方特色,体现农家风情,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大力创建绿色乡镇、水保生态村、绿色村庄,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创新村庄建设与治理模式,建立村民共建共管长效机制,共享幸福家园。
(六)完善现代基础设施,强化发展支撑保障
25.建设现代交通运输网络。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着力互联互通,打造对接两洲、服务中西部、便利两岸往来的综合枢纽,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发展,完善以“客”为主、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和以“货”为主、经济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全省港口资源优化整合,发展壮大以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为重点的海西港口群。加快推进干线铁路网、高速公路网、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和重点干线机场、支线机场与空港建设,加快建设综合运输站场,提升普通公路服务水平。下力气解决海岛居民出行难等问题。统筹规划和建设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城际线网主骨架,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26.建设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着力推进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加强煤、电、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开发之间的衔接平衡,构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建设宁德、福清、漳州等沿海核电,合理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燃煤火电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着力推进海上风电、分布式能源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跨省联网工程,完善主干网架,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构建坚强智能电网。加强能源储运能力建设,加快煤炭储备中转基地、石油储备基地和输油管道、天然气管道建设,实现天然气“县县通”。推动能源装备产业发展,建设国家级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核电产业研发平台。
27.完善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实施福建大水网规划,加快水库、防洪防潮、引调水、城市内河整治、流域综合整治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水库(闸)除险加固和海堤强化加固,不断完善防洪防潮安全、水资源安全、水生态安全、水利体制机制保障等四大体系。推进城乡气象与洪水预警、防震减灾、地质灾害防治以及海洋与渔业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及城乡防洪排涝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支持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避灾场所等基础设施和救灾应急能力建设。
28.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围绕“数字福建”建设,以加速网络化进程和智慧化应用为重点,建立大平台、大数据、一体化发展模式,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推动实现处处相连、物物互通、事事网办、业业创新。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完善宽带普遍服务机制,构建城乡一体的宽带网络,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强全省政务云平台和备份中心等公共支撑平台建设,推进全省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模式创新,建设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加强卫星应用设施建设。
(七)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建设美丽福建
29.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积极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建设。合理确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规模和比例,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和海洋生态红线,落实用途管制,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省域国土空间体系。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的支持力度。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30.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实行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绿色建筑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等约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厉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合理开发与节约利用资源,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大力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加强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行循环经济产业链和共生产业群模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产出率。
31.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扎实推进生态城市、生态村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宜居环境行动计划,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保护和扩大绿地、水域、湿地,建设生态廊道和绿色生态城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着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开展全民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规范人工商品林采伐。加强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升推广“长汀经验”,推进水土流失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深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等农业面源污染、石板材业污染的治理力度,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快近岸海域、城市内河环境整治。推动土壤环境治理,开展土壤修复试点。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增强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化学品处置能力,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32.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基本建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实行分区分类管控,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建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对重大生态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健全横向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和水权交易制度,全面建立全省一盘棋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发展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与污染防治区域联防机制。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市场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33.推进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落实重大项目、环保设施布局建设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八)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带动全面深化改革攻坚突破
34.建设阳光高效服务型政府。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精简前置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全面推行“一口受理”服务模式,完善“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加强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构建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和执法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改基金模式,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35.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推动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平交换。进一步完善土地登记制度,积极发展城乡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加快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土地收益制度和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吸引更多境内外金融企业来闽设立机构。深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发展普惠金融。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引导企业通过股市和债市融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提高技术研发成果市场转化效率。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价格调控机制和政府定价制度,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36.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有序流转、相互融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更加重视激发民营资本活力,继续实施闽资“回归工程”,健全市场公平准入机制,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营造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37.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军地企业对接机制,加快发展船舰修造维保、北斗应用、陶瓷纤维材料、军工电子信息、通用航空及航空配件等产业,建设若干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和基地。支持宁德等地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完善军地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构建平战一体的力量体系,推进军地兼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军地互促并进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创新双拥工作机制,加强拥军优属工作。
(九)抓住新一轮开放机遇,构筑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38.加快建设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为重点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金融服务业开放为重点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力度,扩大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培育新型业态和功能。创新两岸合作机制,率先推动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推动货物、服务、资金、人员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统筹平潭、厦门、福州规划布局,推动片区之间结合功能定位差异化发展。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周边区域的对接合作,推动区内区外联动发展,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溢出效应。及时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39.打造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传承商贸人文历史,发挥海上海外优势,努力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着眼建设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加快推进海陆空及信息通道互联互通,打造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机场,推进区域港航体系和通信网络设施建设,畅通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陆上通道,形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出海通道。着眼构筑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强与港澳台合作,重点拓展与东盟的经贸合作,积极开拓南亚、西亚、非洲东海岸等印度洋沿岸地区新兴市场。推进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商品市场和商贸园区建设,探索与东南亚国家互设产业园区。着眼形成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发挥海上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多边商务理事会作用,办好海上丝绸之路相关论坛、博览会、艺术节、旅游节、电影节等重大活动,构建多层次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环保等领域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