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凝聚流域合力 增强内生动力

2016年02月02日 10: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由中国发展研究院主办的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共议保护长江大计。

  与会专家就长江的生态环境、发展建设及长江经济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一致认为:长江在航运、水质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存在隐患和危机,会议提出了保护长江的诸多对策和建议。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倡议发起成立长江大保护国际联盟,并发布倡议书。

  成立强有力统筹机构

  长江是我国第一条大河,干流全长6300公里。长江经济带含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包括205万平方公里的面积、6亿人口,GDP占全国45%。所以,长江经济带的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认为,长江流域涉及水、路、港、岸、产、城和生物、湿地、环境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整体。因此,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必须全面把握、统筹谋划。

  保护长江是一项系统工程,成立强有力统筹机构,更有利于采取强有力的具体措施。比如制定一个全流域大保护规划等。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原副秘书长周志中建议成立长江开发与保护联盟小组办公室,从相关部门、省市政府抽调人员来组建这个机构。同时,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长江沿岸的每个省市要把自己区域内的长江段管好。

  也有专家建议成立一个长江大保护的高层协调委员会,由国家层面实施领导,将11个省市的领导统一组织起来。

  建立流域协调联动机制

  治水需要联动,上游和下游必须同心协力。同时,还应该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损害赔偿制度。上游和下游之间如果没有补偿关系,上游就没有治理和保护的积极性。同样,谁污染了,造成了损害,一定要赔偿。

  中国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刘精松表示,要创新发展模式,驱动长江流域生态经济的整体重塑和振兴。比如说,“个人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发展模式应该结束了。取而代之的,必须是流域的协同发展,新的发展模式必须体现国家意志、区域需求和强力约束,并扎实推进。

  国务院参事室特聘专家徐晓东指出,要增强系统思维,统筹各地改革发展、各项区际政策、各领域建设、各种资源要素,使沿江各省市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优化岸线使用效率,把水安全、防洪、治污、港岸、交通、景观等融为一体,彻底解决沿江工业、港口岸线无序发展的问题。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

  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荆林波说:“实际上,长江经济带最核心的问题是利益再分配问题。也就是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上下游利益、产业之间利益以及个人和企业之间利益怎么再分配的问题。从经济学角度来理解利益再分配,就是拿出一笔钱来做利益的再分配。因此,探索跨区域生态补偿非常重要,也很急迫。”

  长江保护需立法

  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才能真正保护长江。专家一致提出,保护长江应该抓紧时间立法,尽早颁布《长江法》实施细则。从法律角度对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长远发展提供制度性的保障,才是长远之计。

  还有专家建议,对污染长江的企业进行约谈,同时每年公布长江的保护和污染状况,应该对长江进行动态性监督。

  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张文台表示:“保护长江要有统一的法律保障,没有法律是不行的。因此,长江需要立法,我建议制定《长江法》。如果不立法,长江污染问题解决起来在有些方面就会缺乏法律依据。”

  研讨会上,长江环保专家、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章琦提出3点建议:第一,成立长江大保护国际联盟,动员国内外的力量保护长江;第二,要推动长江立法。有法可依才能真正保护长江;第三,推动长江航运油改气。长江每天有十几万艘船在航行,动力柴油对长江污染非常严重。记者赵娜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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