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通报20起典型违法案件情况

2016年02月03日 2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今日通报了2015年下半年20起典型违法案件情况。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具体如下:

  对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实金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私自设置隧道窑烟气旁路,脱硫塔烟道盖板打开,烟气从旁路和烟道盖板开口处排放;脱硫设施停运。夏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5万元,并责令拆除私自设置的烟气旁路。目前旁路已拆除。

  对河南省平顶山市开展环保综合督查暗查时发现,舞钢公司铁山庙火车站旁货站内有土法炼铅作坊,利用废旧铅蓄电池进行土法炼铅,工艺简陋,缺乏环保设施,车间顶部冒青烟,废酸液、炼铅废渣、废料等危险废弃物去向不明,现场试纸监测废水pH呈强酸性。舞钢市环保局组织对该作坊查封取缔,并立案调查,移送公安机关。

  对山东寿光广汇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甲醇精馏装置产生的高浓度精馏残液和冲洗废水,通过埋入地下的铁质暗管直通位于厂内东侧的渗坑。经现场测量,渗坑容积达600立方米,坑内废液75吨左右。经检测,土坑内的废水COD浓度高达129726 mg/L,氨氮1.30 mg/L,并呈强碱性。寿光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查封决定书》、《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并对违法生产设施进行了查封,要求该企业对污染场地实施土壤生态修复,并拆除偷排暗管,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处置。寿光市环保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对该单位犯罪嫌疑人总经理、车间主任等3人进行了刑事拘留。山东省环保厅对该案件实施挂牌督办。

  对江苏省南通天华机械电镀有限公司现场督查发现,该公司利用雨水管道偷排废水,现场雨水井采样监测,六价铬、总镍分别超标50倍和1.4倍。南通市港闸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并将该案件移送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

  湖北省武汉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测显示,2月该公司1#出口氮氧化物浓度超标2.28倍,2#出口氮氧化物浓度超标3.45倍、烟尘超标4.8倍。9月复核显示烟尘、氮氧化物超标。武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超标排污罚款10万元、实施“按日计罚”罚款210万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对二、三季度监督性监测超标分别罚款10万元,对复核结果超标罚款50万元。目前,该公司关闭了燃煤机组。

  湖北省武汉市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存在恶意排污行为,生产废水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部分废水处理设施闲置,现有生产废水经简单曝气后直排市政管网,现场取样分析显示,COD超标4.4倍、氨氮超标3.88倍、pH超标。葛店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并罚款11.954万元。

  湖南省衡阳市湖南金叶薄片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治期间擅自投入生产,废水COD超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多处设置临时软管,厌氧池检修排空管直接与雨水管道相连;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祁东县环保局针对其停产整治期间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向县政府申请关闭该企业。针对其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产整治,罚款14万。目前企业在停产整治中。

  湖南省冷水江市狮子山锑矿将污水处理站初沉池废水和污泥通过私设的塑料管排入厂区围墙外渗坑存放。冷水江市公安局对1名责任人行政拘留10天,冷水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目前,暗管已拆除,渗坑中存放的废水和污泥已处理完毕。

  广东省揭阳市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设施等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和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长期超标排放。空港区环安局对该公司多项违法行为共罚款432万元,并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目前,已缴罚款171万元,缴纳滞纳金18万元。脱硫设施于12月10完成建设,目前投入试运行。

  对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督查发现,该厂篡改自动监控设施参数,将进口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在监测值基础上调高,出口氨氮浓度调低,逃避环境监管,超标排放污染物。资中县纪委监察局、资中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6名责任人受到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和行政拘留。目前,自动监控设施被篡改参数已得到纠正,在线数据恢复正常。

  对云南省昭通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时发现,昭通得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窑尾不同时段外排烟气氮氧化物浓度超标。昭阳区环境保护部门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已缴纳),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年焦炭项目污水处理站长期不正常运行,焦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熄焦;物料场未按环评要求采取防扬尘措施;焦炉烟气在线监测设施长期故障未运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环境保护局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罚款280万元。五家渠市政府对企业总经理通报批评,副总经理、安环总监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5000、3000元。五家渠市监察局对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警告处分。目前罚款已缴纳到位。

  新疆自治区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为3.2m,属于淘汰落后产能;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焦化酚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熄焦;渣场、料场无防扬尘措施。阜康市政府强制拆除了该企业的煤仓及输煤廊道,完成对该企业的强制关停。

  辽宁省盘锦市盘锦昌瑞塑胶有限公司厂区地下埋设暗管,偷排生产污水,总排口取样显示COD浓度230mg/L。市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罚款5万元,并移送市公安局对企业2名负责人分别行政拘留5天。

  辽宁省锦州市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擅自闲置污水治理设施,污水超标排放。总排口监测数据显示COD超标13.14倍、悬浮物超标0.7倍、砷超标0.11倍。锦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罚款16万元的处罚,移送公安部门对该公司1名负责人依法行政拘留5天。

  辽宁省朝阳市中玻(朝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擅自闲置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直接排放。朝阳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按日计罚420万元,并移送公安局对企业2名负责人分别行政拘留5天。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石岘双鹿造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规避监管的方式利用雨水管道偷排生产废水至中朝界河图们江。总排口取样监测结果COD超标1.5倍、氮氧化物超标0.37。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52万元。

  吉林省松原市排水公司下属江南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现场分析比对发现,氨氮标样与在线数据相差20倍。污泥脱水机不正常运行,污泥的实际产生量与生产记录严重不符。取样监测显示,总排口COD超标0.94倍,氨氮超标1.35倍。松原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62万元。

  吉林省辽源市美市城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私设污水排污口,偷排生产废水。辽源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7万元,已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黑龙江省双城市晟瑞热力供应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该企业锅炉双碱法脱硫装置中未添加碱,一直用清水替代,现场检查时二氧化硫超标0.3倍。双城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3万元,移送双城市公安局,对该公司2名负责人分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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