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打造城市和宜居乡村两个升级版,创建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
全面提升宜居乡村建设水平。实施《打造宜居乡村建设升级版专项行动计划》,强化镇区、村屯规划建设管理,打造宜居乡村示范带,建成165个示范村。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精细化建设,实施“大树进村、果树进院”,实现镇区、村屯道路全面硬覆盖、绿覆盖。
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大伙房水库输水配套工程建设,实现全市农村24小时供水。开通市区到示范村的客运公交线路,通行率达到100%。完善燃气入户工程,推广应用燃气壁挂炉。
落实县镇村三级建管责任,推进治理重心向庭院倾斜,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转变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品质。
鼓励社会力量到农村创新创业,发展镇村特色产业,让农村成为全民创新创业的汪洋大海。
打造城市建设管理升级版。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盘山新县城与双台子辽河新城,促进县城与城区同步建设,推动城市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实施《加强网格化管理、智慧化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建成大数据云计算处理中心、云综合管理和公众服务系统、智慧城管、智慧社管、智慧交通等行业应用系统,把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延伸到城乡每一个角落。
围绕促进“双核双城”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中新线等交通改扩建工程。实施滨海大道、管廊街等综合管廊项目。启动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推进平原水库、河海、湿地与城市给排水、农业灌溉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内涝储水、干旱补水、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实施镇村街道社区改革,推动社会管理重心和服务资源下沉。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乡文明程度。
(八)进一步深化改革。改革是激发活力、增添动力的根本举措。我们要加大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力度,着力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
实施《放宽市场准入严格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计划》。坚持以减为主,依法再取消一批含金量高的职权事项,全面清理不合理的前置审批要件、证明事项和与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制定公布监管职责目录,推动协同监管、综合执法、信息互联共享,建设诚信盘锦,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实施《促进投资与服务便利化专项行动计划》。优化审批流程,确保集中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100%网上审批。加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推进公共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深入实施资本运作。推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组建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成立市政建设、水务等国有企业集团,推动辽东湾、辽河口国资公司集团化发展,通过划转资产债务,推进政府与债务脱钩,促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形成“借用管还”和投融资一体化运作机制。加大债券、专项基金、政策性贷款争取力度。推广PPP项目模式,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搭建有效利用社会资本的新通道。
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抓好大洼县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国有农场职工住宅用地流转改革,努力在撤县改区、投融资等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实现突破。推进财税体制、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价格、公用事业、农信社等各项改革。
(九)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要实施《生态建设专项行动计划》,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生态产品,实现绿色惠民、绿色强市。
加强湿地保护。加快推进辽河口退养还滩工程,积极开展退耕还湿。新增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各1个。
整治农村面源污染。从源头上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抓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改厕、规范畜禽养殖等系列工程。
实施蓝天工程。坚决淘汰燃煤小锅炉,启动华润热电二期项目,提高集中供热水平。抓好大气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绿色交通、扬尘控制等工程,有效防范雾霾天气发生。
实施碧水工程。加强水源地保护。抓好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确保1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平稳运行。推广村级小型污水处理设备。实施螃蟹沟(六零河)综合整治、清水河生态治理工程,打造新的景观带、旅游带。
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清理未批先建项目。抓好重点领域节能改造,确保完成节能减排控制目标。
各位代表:盘锦已经进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行列。我们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护好盘锦的一片蓝天、一方净土、一湾绿水。
(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把守住百姓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平安三条底线作为一号民生,全面落实40件民生实事,大力加强社会建设,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6%。推行城镇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直接结算。
实施辽河口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工作重心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增强经济区内生发展动力,最终实现全市同步发展。
推进精准扶贫,确保贫困人口动态为零。加强扶贫开发,为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口优先提供农村保洁员等就业岗位,实现稳定脱贫。强化动态管理,保证社会公平,坚决不养懒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7%。
实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专项行动计划》,改造棚户区1.4万户、农垦危房1.1万户。继续开展“暖房子”改造工程。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加快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着力建设具有盘锦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秩序。完善市县镇村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推进新农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全面两孩政策。
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基地。确保市文化中心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做好第13届省运会筹备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加强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建设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城市。加快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常态化治安严打整治行动,实现网上网下两个战场的有效管控,保障社会安全。打造阳光信访、法制信访、责任信访,依法保障群众合法诉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加强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抓好国家安全、民族宗教、外事侨务、防震减灾、妇女儿童、老龄慈善、红十字会、质监物价、统计档案、地方志、公积金等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实现“十三五”宏伟蓝图,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必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我们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民主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我们要勤政为民,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关注群众疾苦,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
我们要廉洁自律,保持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我们要真抓实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全力以赴抓落实,将市委总揽全局、加强顶层设计作出的决策部署和全市人民的期盼转化为具体操作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完善以项目制方式抓落实的工作制度,把激发县区活力作为一号课题,加大定量考核力度,全面提高各级政府的执行力。
各位代表:盘锦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在朝着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的目标迈进。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拼博进取,为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四个着力。即: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长春市主持召开部分省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提出。
2.四个驱动、六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四个驱动”即:创新驱动、改革驱动、市场驱动、开放驱动。“六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即: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上培育和壮大新的增长点;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培育和壮大新的增长点;在发展现代服务业上培育和壮大新的增长点;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上培育和壮大新的增长点;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培育和壮大新的增长点;在发展民营经济上培育和壮大新的增长点。2015年1月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经过丰富完善,被省委省政府确立为辽宁落实“四个着力”总要求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发展战略和目标。
3.落实“四个着力”1+5实施意见。即:《中共盘锦市委关于落实“四个着力”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的1个总体意见;《关于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实现体制机制转型的实施意见》、《关于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加快实现经济转型的实施意见》,《关于着力鼓励创新创业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的实施意见》、《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实现社会转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集聚加快实现人才引领全面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等5个专项实施意见。是市委在围绕“四个着力”以及发展环境与市情、强化人才支撑,组织开展 “4+2”专题大调研基础上编制形成的,指导全市贯彻落实“四个着力”总要求的纲领性文件,2015年10月经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
4.智能制造。即: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先进制造过程、系统与模式的总称。最基础的模式是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把制造技术、智能科学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应用技术融合应用于制造领域的全生命周期。2015年5月在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
5.海绵城市。即: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地利用自然的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