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于2月5日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工作的通知》,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出台了“一揽子”优惠政策。
《通知》指出,贷款对象应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权益;或为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含1年)的农民;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自主自愿在城镇购买商品住宅。
《通知》提出,农行的“农民安家贷”专项产品,首付款比例及利率按照现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执行,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首付款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客户,可执行0.9倍基准利率优惠。对区域内竞争性楼盘购房客户、评分较高的优质客户等情况,经农行审批可执行最低0.85倍基准利率。
《通知》明确,借款人可自主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针对农民收入的季节性特点,借款人可采取按月、季、半年或按年的还款频率(原则上不超过1个季度)。借款人可开通自动提前还款业务,实现灵活还款。办理过程中,对借款人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提前归还按揭贷款的,免收违约金。
《通知》还对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认定、评分准入标准等作了细化,并要求各地重点推荐在经济发展状况较好、农民进城购房需求较大、房价总体合理且波动较小的区域开展业务,防范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