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最高检获悉,近年来,检察机关针对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的管理、分配不当问题进行了重点监督。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已监督的执行案件中,有578件案件涉及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的问题,有23个省份已监督案件中存在拖延支付执行款物的问题,有17个省份已经监督的案件中存在挪用、截留,甚至贪污、侵占执行款物的情况。
“人民法院近些年在规范执行程序、创新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等方面都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上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说,从检察机关监督的案件分析,法院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久拖不执、执行案外人的财产、执行款物的管理不当、执行强制措施运用不当等。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积极转变观念,适应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了一批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有效纠正了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2015年,检察机关共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972件,法院采纳17223件,采纳率为95%。
江苏无锡一家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因不服最高法院执行裁定,向最高检申请监督,最高检审查后认为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向最高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最高法院依法启动监督程序,重新作出执行裁定,申请人因此减少支付约4.9亿元。
2015年,针对法院执行款物管理环节存在的拖延发放、管理混乱、挪用、侵占、贪污执行款物等违法问题,最高检组织江苏、山东、湖北、四川、宁夏等地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法院及时纠正,取得较好效果。
肖玮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大执行监督的力度,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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