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福建自贸区对东盟贸易投资自由化

2016年02月15日 09:59   来源:福建日报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以企业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从古至今,以东南沿海为起点的海上丝绸之路在福建一直没有中断过。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福建一直走全国前列,与“海丝”沿线国家的经济、文化、人员交流的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升。在“海丝”沿线国家中,福建与东盟国家和地区往来尤为密切。

  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加快推进,福建与东盟经贸往来更加频繁,贸易规模持续扩大。据最新统计数据,对外贸易方面,2014年福建与东盟贸易额达4803.94亿美元,同比增长8.3%,较中国整体对外贸易平均增速高出4.9个百分点。在贸易量迅猛增长的同时,双方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所占比重逐年扩大,贸易互补性进一步显现。在投资方面,截至2014年,福建在东盟设立的境外企业和分支机构达192家,累计对外投资额6.75亿美元,东盟已成为福建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地区;东盟也是福建“引进来”的重要地区,投资领域遍布各个行业,出现了中华映管、华映光电、友达光电等大型跨国企业。在人员往来方面,每年有大批来自东盟的游客到福建探亲访友、观光游览,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已成为我省重要的入境旅游客源市场。

  东盟是福建的传统贸易伙伴,双方在经贸合作上具有诸多优势:一是区位相近、交通便捷。福建地处我国东南沿海,位于长三角和珠三角之间,是中国距东南亚最近的省份之一,也是我国面向亚太地区开放的重要窗口;福建拥有诸多天然良港,海洋运输条件优越,这为双方经贸和人员往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二是闽侨众多、实力雄厚。福建是我国著名侨乡,旅居世界各地的闽籍华人华侨众多,如今在外闽籍华侨1200多万人,福建在外华侨超过80%分布在东盟。广大华侨在东盟各国拥有巨大的经济实力,在中国—东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闽籍华侨在推动福建—东盟交流与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三是交往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福建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东方起点;郑和下西洋曾多次驻泊长乐太平港,即福州港;福建历史上是商贸集散地,福厦两地曾被辟为五口通商口岸,福建与东盟各国经贸合作历史源远流长。四是各具特色、互补性强。福建与东盟各国在经济结构、资源禀赋各具特色,双方互补性强,经贸合作潜力巨大,加强对东盟贸易投资自由化,可以实现优势互补。

  当前,福建正面临建设自贸区和海丝核心区的千载难逢历史机遇,应该找准“两区”建设的契合点,促进福建自贸区与东盟的经贸往来,加快打造“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

  加快推动福建自贸区对东盟贸易自由化。要积极探索与东盟关检合作,加大福建—东盟港口、造船、渔业资源、跨境电商合作力度。一要探索与东盟关检合作。争取国家支持,在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与东盟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试点,探索建立与东盟国家和地区口岸部门查验结果互认机制,探索互联互通监管合作新模式,简化东盟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二要加大与东盟港口码头合作力度。加强福州、厦门等港口与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印尼等国的港口合作,积极与新加坡港务集团和航运公司合作,增加船舶和集装箱在新加坡市场的占有份额,使港口合作在中国—东盟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三要加强与东盟造船业合作。立足我省良好的造船工业基础,鼓励自贸区船舶企业走出去,与印尼、泰国等国大型船企开展合作,积极研发海洋石油平台和海洋石油开发专用船舶,加快推动传统船舶工业向海洋工程装备工业转型。四要加大与东盟渔业合作力度。支持渔业企业组建现代化远洋捕捞船队,建设远洋渔业生产基地、境外水产养殖基地。进一步完善全国唯一的海产品交易所“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和全国最大的水产品批发中心“海峡水产品批发中心”,对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进境海产品采取“统一申报、集中查验、分批核放”模式,加快发展海产品现货、期货以及场外衍生品交易,推进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促进中国—东盟水产品交易所海产品内销便利化。四是加快发展对东盟跨境电子商务。推动跨境电商合作,加快自贸区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实现统一监管、统一申报、统一结算、统一退税等的一站式服务。

  加快推进福建自贸区对东盟投资自由化。当前,我省经济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福建自贸区的设立使得对东盟地区开放进入“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的新阶段。一要实施“引进来”战略。根据我省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和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吸纳东盟转移产业。自贸区对东盟投资实施“负面清单+准入前国民待遇”管理制度,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免去审批环节,提升东盟投资准入效率,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对东盟国家企业申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实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照一码”服务模式,缩短企业设立时间。赋予东盟国家企业“电子身份”,方便企业商务交易和办理行政事务。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吸引东盟国家企业投资自贸区金融、通信、交通运输、文化娱乐、批发零售等服务行业。二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增加对东盟投资,扶持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电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到东盟发展,开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在东盟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和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鼓励设立从事境外投资的股权投资母基金。鼓励自贸区企业开展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三要加快建立对东盟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伴随着自贸区对外投资便利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来越多企业到东盟投资。要加快建立对东盟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

  加快推动福建自贸区对东盟人员往来自由化。在众多的社会交流中,人的交流是前提。要充分利用自贸区“境内关外”的特点予以变更规定,履行一定手续后可以直接在境内就业,在自贸区实施更加便利的东盟居民入出境政策。自贸区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把按照等同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制定更加灵活开放的出入境管理政策。加强与东盟国家和地区在出入境管理方面的沟通和联系,相互深入了解,建立联系机制,及时通报新出台的出入境政策和人员往来情况。随着人员流动的加快,必然会带来车辆、游艇等交通工具的出入境。要尽快推动交通工具便利进出境政策,在自贸区内全方位实现智能化卡口验放,实现车辆过卡自动比对、自动判别、自动验放等智能化管理,大幅提升通关效率。福建与东盟保持友好交往关系,进一步发展与东盟国家在经济贸易各个领域的合作,需要一大批了解东盟语言的人才。为此,必须建立福建—东盟产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在东盟国家设立教学点,重点培训产业技术人才,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提供充分有力的人才支撑。(作者单位分别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省农业厅)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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