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在教学楼前悲痛欲绝 南国都市报记者姚传伟摄
2月20日,东方市公安局对2月19日发生在该市的一起学生坠楼案进行通报,经查,已排除他杀。
通报称:2月19日上午11时,东方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琼西中学校园内有一学生坠楼。接警后,警方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开展调查走访、现场勘验、尸体检验等工作。120急救车到现场后确定坠楼人员已经死亡。
据校方介绍,死者符某,17岁,东方市三家镇红草村人,系该校高三年级一名在校生,该学生从2月15日至今未到学校报名且未到学校上课。2月19日上午9时50分,班主任将情况反馈至家长,希望家长能督促孩子按时返校。但当天上午11时,发现该学生在校坠楼死亡。
东方警方称,经过大量工作,已确定符某系自行从教学楼五楼坠楼死亡,已排除他杀。事发后,三家镇委、镇政府以及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全力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已做好死者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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