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获得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山西省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较快,红利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占比达近七成。
统计显示,2015年,山西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42元人民币,比上年增加19元,增长15.1%,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是2.9%,拉动可支配收入上涨0.2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山西省农村居民在财产性收入中,红利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占65.5%。
另一份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山西省农民中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的持续稳步增加,表明了农民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2015年末,山西省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12.82辆,比上年增加2.19辆;拥有洗衣机83.22台,比上年增加2.48台;拥有电冰箱62.47台,比上年增加8.06台;拥有空调机10.2台,比上年增加1.07台;拥有移动电话201.24部,其中接入互联网的80.39部,分别比上年增加10.35部和11.92部;拥有计算机31.8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的22.66台,分别比上年增加5.76台和4.17台。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