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13岁网瘾少年两年行窃200多宗 被抓8次

2016年02月23日 10:42   来源:广州日报   林小明 黄光明

  昨日是新春开学第一天,未满14岁的小燊(化名)和他的两位“小伙伴”却再次因盗窃被抓进了河源市源城区公安分局新宝派出所。警方向广州日报记者独家披露,小燊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已是第八次被抓了,由于小燊仍未达到刑拘的法定年龄,“屡抓屡放”让警方伤透了脑筋。

  源城区公安分局新宝派出所副所长陈立波告诉记者,根据小燊交代,自2014年入春以来,他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已犯下200余宗盗窃案。

  据小燊向当地警方供述,2014年2月,他在河源市区一所小学就读时与同学打架被学校“劝退”。小燊家住河源市区,他是家中父母的独生儿子,家庭经济还算殷实。

  三年前,小燊的父亲肖某因吸毒、贩毒被判入狱,其母亲随后再婚。小燊说:“自从父亲几年前被抓进监狱后,同学们经常嘲笑我是‘劳改仔’,每次听到这些冷嘲热讽,我便与同学打架,还多次打伤了同学。”小燊在辍学后迷上了到网吧上网,并在网络游戏中结识了另两位年龄相仿的同伴小陈和小刘,其中小刘大他俩1岁,是他们中的“老大”。

  “打游戏打到没钱时,就想到了偷,主要目标对象是停在路边的小轿车”,他们用公共汽车上偷来的逃生锥敲碎小车玻璃。

  小燊和同伙多次选择凌晨作案,自称是“猴子”、“神偷”的小燊告诉记者,他入车内行窃时间不超过1分钟,最多一次盗得9000多元港币和1万多元人民币。而盗窃所得的钱款全部用于上网玩游戏和吃喝花销。由于小燊不到刑拘的法定年龄,警方每次抓人后都是进行思想教育后就由家长领回家,但回家后不久,小燊又会故伎重演。

  “问题少年”还能回归校园吗?

  教育部门:

  可回原学籍学校就读

  按照小燊的年龄,他应该还在义务教育阶段。小燊昨日对记者说,他仍然希望重返校园。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找到了源城区卫星小学和源城区教育局。卫星小学教导处主任叶素玲告诉记者,该校确实曾经有这位学生小燊,他是2013年9月入学的插班生,当时就读五年级。

  “小燊并非是被学校劝退的”,叶素玲称,2014年1月,小燊在校经常打伤同学,且有小偷小摸的恶习,校方便将该生情况告知其母亲江某,而小燊母亲当时写了一张“请假条”给学校,说是将小燊带回家养病,待“多动症”疾病治疗好转之后再让其返校就读。叶素玲说,小燊被其母亲领回后,便与校方失去了联系,直到去年9月,小燊需要入读六年级时也一直杳无音信。

  源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有关负责人称,经过该局查询得知,小燊之前分别在惠州、河源市区多所小学就读过,现在的学籍登记在河源市区光明学校,也有在卫星小学短暂就读的记录。

  这位负责人称,考虑到小燊仍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仍可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其愿意继续入读,可回到原学籍的光明学校就读,同时需要家长今后对其加强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

  “问题少年”的“问题”多源于家庭

  警方告诉记者,与小燊一起行窃的另两位同伴小陈、小刘,其境遇也是大同小异,小刘自小父母离异,母亲改嫁他乡,其父靠摩托车搭客为生,平时缺乏对小刘的管教和开导。而小陈在8岁时,其父母因吸毒过量而双双毙命,从此便与其祖父、叔叔生活在一起,也是缺乏家庭温暖和管教,且迷上了网络游戏。三人在网吧“臭味相投”,从此走上了惯偷之路。

  警方称,青少年学生正处于长知识、长身体的关键时期,需要家长、学校、社会等多层面的管教或关爱,这些“问题少年”一旦失去家庭与学校的管教和引导,就极易走向不归路。(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林小明、黄光明)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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