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省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节能节水和淘汰落后产能方向)支持工业节能节水工程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项目合计75个,其中节能项目31个、节水项目12个、电机能效提升项目3个、循环经济示范项目17个、高效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和产品产业化项目1个、绿色能源工程项目9个、清洁生产(灰霾治理)项目2个。
全年安排环保专项资金8.7亿元,完成工业企业治理项目444个,其中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127个,工业挥发有机物治理项目77个,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30个,清洁生产审核项目210个。11条重点小流域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展开,完成30个服务人口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消除劣V类水质的目标任务。
年末全省自然保护区169个,面积8.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7.35%。年末有国家级生态县(区)15个,省级生态县(市、区)48个。
全年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铁路交通、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1843起、死亡1030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8.2%和15.9%。自2001年以来安全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保持下降态势,全省全年首次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全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00人,下降10.4%;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899人,下降23.1%;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1.843人,下降6.2%;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803人,下降4.1%。
十二、人口
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测算,全年出生人口84.0万人,人口出生率10.3‰;死亡人口56.6万人,人口死亡率6.94‰;人口自然增长率3.36‰。年末常住人口82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912.5万人,乡村人口4291.5万人,城镇化率47.69%,比上年提高1.39个百分点。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21元,比上年增长9.3%。
按常住地分,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05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工资性收入15242元,增长6.9%;经营净收入3054元,增长5.2%;财产净收入2169元,增长14.7%;转移净收入5740元,增长10.9%。人均消费性支出19277元,增长8.5%。其中,居住支出增长4.7%,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3.4%,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11.3%。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5.2%。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7元,比上年增加900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工资性收入3463元,增长9.7%;经营净收入4197元,增长8.2%;财产净收入224元,增长21.0%;转移净收入2363元,增长11.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251元,增长11.4%。其中,居住消费支出增长12.7%,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增长4.8%,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15.2%,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长16.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9.1%。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39.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020.4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55.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不含失地农民)652.2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52.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70.3万人。
全年纳入城市低保人员157.1万人,农村低保人数405.3万人,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比上年提高20元和15元。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共计49.5万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人数26.6万人,集中供养率53.8%。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48.3万张。建立社区服务机构18432个,其中建立城镇社区服务机构9917个。销售福利彩票83.5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