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年全面推动市县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

2016年02月25日 16:57   来源:东北新闻网   

    今后,辽宁要做到行政执法到哪里,行政执法监督就到哪里。去年,辽宁推动市县政府法制办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试点,统一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2月24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相关情况。今年,辽宁将在政务法制部门推广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局,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市县政府统一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考核惩处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清理,杜绝临时工、合同工及无证人员参与执法。

  去年,辽宁开展千家企业行政执法环境调查活动,针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和粗暴执法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调查,选举40名各部门、各行业人员组成行政执法检查队伍。今年,辽宁将围绕项目年建设,将采取明查暗访开展强化督导检查,省法制办将组织行政执法督查员参加相关执法工作,长期对执法活动进行督查,汇集督查员反映的相关问题并上报。

  制定规章法规草案10件

  辽宁全年制定省政府规章和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0件,包括《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针对预防和惩治走私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纠正学前教育乱象,防范森林火灾,规范测量标志和公墓建设管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改废法规规章优化投资环境

  自2013年起,省法制办开展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到去年年底共计修改法规55部,废止法规2部;修改规章50部,废止规章15部。其中,2014年清理取消民办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审核的职权,针对我省港口建设,废止了《辽宁省地方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法制办每年都对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制发的200左右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审查,去年共审查省级规范性文件179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79份,提出了244条具体修改意见。

  公布6项措施规范涉企执法

  2015年4月,省法制办起草印发《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针对规范涉企执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发布了对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实行计划管理、对企业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对企业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和严格执法程序管理、对企业行政执法推行便民利企的措施、对企业行政执法的违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评价和日常监督机制等6项措施。去年,省法制办还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大检查。

  今年,辽宁将征集《省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立法项目,启动《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改工作,起草《辽宁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统一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实现审查率100%。为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服务优化发展法制环境,我省还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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