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预防反腐"灯下黑"

2016年02月26日 18: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梁犇 李明

山东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6日在济南召开。 黄莹 摄

    山东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6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会上表示,山东检察机关始终保持从严治检的政治清醒、零容忍的坚决态度,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据吴鹏飞介绍,山东检察机关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制定全省检察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深入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每周编发廉政短信,每逢节假日下发廉政通知,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通报,通报问题具体到单位、到部门、到个人。从去年查处情况看,被查处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违规参与经营活动和非法融资,违规到企业食堂聚餐饮酒,上班期间驾驶公车办私事,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泄漏办案秘密等。

  “之所以列举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就是要说明检察人员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检察机关也不是保险箱,稍一打盹就可能出问题。”吴鹏飞说,检察机关作为一支反腐败的队伍,正人必须先正己,坚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惩治腐败紧抓不放、利剑高悬,确保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防止“灯下黑”。

  吴鹏飞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管理,不断拓展线索来源,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置意见,确定审查重点。对于故意不审查、拖延审查,瞒案不查、压案不报,以及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纪律审查人员及负责人的监督责任。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山东省检察院还将对德州、滨州、聊城、菏泽、潍坊5个市级检察院进行巡视,并对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检查。

  吴鹏飞强调,要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着力加强检察机关党内监督,着力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检查,着力健全司法办案监督制约体系,不断细化、实化内部监督规范,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措施和要求来监督自己,促使检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在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方面,山东运用信息化技术,研发推行以“权责清晰化、风险明示化、监督即时化、防控自动化”为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构建检察人员公正廉洁司法的长效监督机制,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据了解,2015年,山东全省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为93.92%,同比提高1.33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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