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再出"组合拳"促实体经济发展 下调工商业电价

2016年02月27日 10:53   来源:浙江在线   

  2月26日,杭州市出台《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惠及企业发展的多个方面,如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财务成本以及生产要素成本等,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浙江省一直走在前列,杭州市更是走出了不少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路子。该意见中就有不少关于这方面的政策。如,全面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权下放主城区以及“办事不出大江东”等工作,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强化联审机制;扩大“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适用范围,探索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建设工程“多测合一”制度等;巩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进一步简化流程,下放登记权限,深入推进审批便利化;推进“零土地”技改等。

  在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意见规定,将取消、免(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中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共56项,涉及政府性基金的包括停止收取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对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暂缓收取建会筹备金、对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

  针对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重的困难,意见规定,将免征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费等4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6年2月1日起,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含)(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可谓大大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

  生产要素成本高涨是近几年企业发展的一大阻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意见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下调4.47分;从2015年11月20日起,杭州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4.64元下降为3.86元;对列入杭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企业执行每立方米0.3元的优惠差别水价政策;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出让年限按30年确定的,土地出让起价可以按照0.6系数确定,30年期工业用地实行“先租后让”的,前6年租金按总地价的10%确定等。除了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地成本之外,杭州市还将通过清理规范物流收费、降低通关费用、降低企业非生产使用要素资源成本等政策为企业良好发展保驾护航。

  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提质增效,意见中也包含了一些真金白银的政策。如对本市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产业联盟等形式,带动市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采购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企业在实施“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项目方面的直接投入,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市政府认定为“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示范样板工程的,单个项目再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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