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南沙片区将新设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和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西陆)今天下午,14届19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201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共包含16个立法项目,正式项目有13项、预备项目3项。正式项目中,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11项,环境保护方面1项,历史文化保护方面1项。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规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规定》这2项规章。
“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这是广州发展新的增长引擎,它的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上,也体现在制度创新、体制创新上。”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表示,自贸区成立以来,成绩有目共睹。为了进一步推动南沙片区的发展,市法制办在今年的立法给予南沙片区两个制度支撑,一个是明珠湾区管理局设立规定,另外就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规定。
“这两个局既不是临时机构,也不是传统意义的常设机构,完全是一种新的机构类型,这种机构类型我们给它一个新名字——法定机构。”刘庆国解释,法定机构体现了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按规定,法定机构是在政府序列之外、公务员体系之外的一种机构类型,这种类型在国外,如英、美等国,国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顺德、深圳前海也有试水,“广州借南沙自贸区,在这里设立两个法定机构,不仅有助于南沙的发展建设,也有助于整个广州的体制、机制创新。”
谈及上述两个新设立机构的具体职能时,刘庆国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广东自贸区试验区方案,国家交给广东自贸区的一大任务,是探索设立法定机构,并将专业性、技术性和社会参与性较强的公共管理和公共职能交给法定机构承担。”据此,两个新设立机构要承担的职责可能是两个方面,一是公共管理方面的职责,一是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
那么,两个新设立机构的一把手将从体制内选拔还是高薪社会招聘呢?对此,刘庆国坦言:“这个问题我也非常关心,但是目前我没有明确的答案告诉大家,只能等规定正式出台时才有答案,这些都在研究酝酿当中。”
他建议,如果媒体很关心这一问题,可以关注深圳前海管理局的做法,“他们有很多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