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综合考评公布 发出21份责令改正通知单

2016年03月04日 14:59   来源:福州日报   

  近日,福州市建委组织相关部门及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对地铁1、2号线土建工程开展综合考评,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21份,涉及施工质量、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勘察设计等方面。

  1号线出现

  项目经理不到岗现象

  在1号线考评中,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13份。工程问题主要集中在施工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

  施工质量方面,存在区间盾构渗漏水未按要求及时处理,管片存放管理不严导致破损,市政雨水管或污水管改迁未按设计施工,改迁市政干管出口现场被填埋未及时处理等问题。

  工程安全方面,存在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文明施工方面,存在围挡板破损、未封闭,微灌喷雾系统缺失或不规范,未做好市政污水管日常清疏和应急抽水准备工作,围挡内泥浆直接排入市政管道等问题。

  责任主体行为方面,部分施工单位存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到岗履职等现象;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对部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改正等履责不到位现象;建设单位管理不够到位。

  2号线

  一些施工细节设计不合理

  2号线考评涉及紫阳、福大、橘园洲、金祥、上洋5个站点勘察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8份。

  通报的主要是勘察、设计质量等问题。比如,未对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对盾构可能引起施工风险提出建议;施工栈桥设计未计入动荷载系数及采用软件不合理等问题。

  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针对考评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昨日市建委作出了处理决定。

  对1号线考评中发现问题的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给予动态记分,主管部门将结合动态记分情况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作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依据之一。

  对1号线综合考评中履责履职严重不到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突出且综合扣分较多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包括:

  土建工程03、06、02合同段的建设单位项目部及业主代表曾金梁、林坚、陈林;

  施工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王慕元、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舒昌龙、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宝庆;

  监理单位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总监曹富平、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总监杨俊、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总监储治宇。

  对2号线考评中存在问题的项目,检查情况将记入勘察、设计单位及审查机构质量档案,并上报省住建厅。

  对2号线综合考评中出现问题较多且严重的相关项目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包括:

  勘察01合同段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负责人黄溯航;

  勘察02合同段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福州市勘测院联合体及项目负责人隋耀华与何开耿;

  补充勘察单位安徽水文地质工程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刘实;

  设计02合同段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冯金海与何一韬;

  设计03合同段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吴向东。

  (记者 孙漫)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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