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家“反家暴鉴定中心” 两天为11人验伤

2016年03月04日 15:14   来源:楚天都市报   

  图为:法医接受市民咨询

  3月1日,湖北首家反家暴鉴定中心成立,前天和昨天,共接受约30人次咨询,并为11位市民进行伤情鉴定。然而由于施暴时间与鉴定时间相隔较长等原因,均未鉴定为“受伤”。鉴定专家提醒,家暴受害者取证意识需加强,受伤后应尽快鉴定伤势,固定证据。

  首例

74岁父亲称被儿子拳脚相加

 

  家住武昌的王爹爹今年74岁,2日上午,他拿着当日刊登有“反家暴中心”成立消息的楚天都市报来到武大中南医院,要求做家暴鉴定,成为中心成立后第一个申请家暴鉴定的人。王爹爹告诉医生,他十分喜欢10岁的孙子,经常到儿子家看望,但由于育儿理念的差异,常和儿子发生争执,儿子总是指责他过于溺爱孙子,动辄施以拳脚。4天前,脾气火爆的儿子又打了他。医生对王爹爹胳膊、胸前、额头的挫伤进行了测量,但受伤总面积并未达到15平方厘米的“轻微伤”的标准,因此只能鉴定为“没有受伤”。“几天不见孙子我就睡不着,但只要我到儿子家去看望孙子,几乎都会被儿子拳脚相向,身上好几处瘀伤都是几周前留下的,为什么这都不算家暴?”拿到鉴定结果,王爹爹感到既失望又委屈。

  中南医院反家暴鉴定中心主任鲁敏翔表示,依据往年经验,绝大多数的家暴都属于“轻微伤”或“轻伤”,哪怕晚一天鉴定,身体受伤的面积或长度都会有质的变化,因此家暴受害方一定要第一时间前来鉴定,确保家暴证据不随着时间流失。“这两天到反家暴中心咨询的市民达到近30人次,大大超过亲子鉴定的咨询人次。”鲁敏翔表示,该中心总共为11名身体有明显伤痕的市民进行了家暴鉴定,除了王爹爹外全部是女性,不过全都是至少3天前的“旧伤”,伤情均不符合“受伤”的最低标准。

  探访

  从挂号到验伤一个小时完成

  反家暴鉴定如何进行?昨天,楚天都市报记者跟随遭遇家暴的程女士进行了实地探访。

  下午2点10分,程女士来到中南医院门诊大厅,花费4.5元挂了“反家暴鉴定”号,乘电梯来到门诊楼三楼“反家暴鉴定中心”。等待约十分钟后,叫到她的号码,她被护士领到谈话间,与法医一对一交流。法医听取程女士的描述,简单查看了其手臂和头部的伤痕后,同意为她进行家暴鉴定。

  程女士缴纳了鉴定费后来到伤情评估室,两名女法医进行分工,一人拿出皮尺、量角器等工具进行伤情测量,另一人用相机拍照固定证据,将程女士额头、手臂、腿部的受伤情况一一记录。从挂号到鉴定结束,共耗费一个小时。

  反家暴鉴定中心法医姜新强表示,“反家暴鉴定”其实和常规的法医鉴定流程非常相似,稍显特别的是,由于鉴定对象绝大部分是女性,测量伤情和拍照环节会安排两名女法医操作。伤情测量完毕后,将把相关数据提交到医院的司法鉴定所进行分析,达到“轻微伤”以上标准的,将在5至7个工作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成为受害人起诉施暴者的重要证据。

  震慑

  为鉴定者建“家暴个人档案”

  初步鉴定表明,程女士尚未达到“轻微伤”的标准,鉴定中心无法开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不过该中心为她免费建立了一份“家暴个人档案”,详细记录了此次检查、鉴定及调查的过程和数据。

  鲁敏翔表示,从以往接待的家暴鉴定受害者看,虽然伤情不同,但绝大多数并非第一次受到家暴,但因种种原因暂时无法鉴定为“受伤”,受伤情况就通过“家暴个人档案”记录。目前,已为三名受害者建立了“家暴个人档案”。“‘家暴个人档案’既可威慑施暴者,预防家暴的再次发生,同时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位家暴受害者送来一副用毛笔书写的对联:“喜闻立法治家暴,普救弱残惩恶人”,感谢反家暴鉴定中心让她能够“挺直腰杆”。“老公以前稍有不顺就对我打骂,得知我来反家暴中心咨询后,这两天对我的态度明显好多了。”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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