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省深化医改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目前,全省已有26个县实现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占全省85个新农合统筹地区总数的30%。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均由当地卫计部门通过“一手托两家”的方式主管。近年来,我省新农合实现全部省内医疗机构及60余家省外医疗机构的即时结报;建立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的统一服务平台;18组常见慢性病和9组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通过建立向贫困人口倾斜的特殊补偿政策,助推精准扶贫等。
由于新农合制度的“比较优势”日益凸显,部分市县政府决心将城镇居民医保交给新农合统一管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不仅节约行政成本,而且统一筹资标准、报销待遇,减少城乡居民重复交费的负担和政府财政的重复支出。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