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自贸区已向国务院申报

2016年03月08日 10:41   来源:中国经营报   周丽

  3月7日是浙江团开放日,全国人大代表、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李令红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舟山自贸区已经申报至国务院,具体结果还要等政府审批。

  在李令红看来,舟山自贸区条件已经成熟,建议国家批准成立舟山自贸区。

  有声音认为,如果设立舟山自贸区,会与上海自贸区形成竞争。对此,李令红不以为然。

  他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上海主要面向上海地区,舟山自贸区主要面向浙江,不存在竞争问题,更多是互补的关系。

  浙江省社科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徐剑锋也认为,“两者是错位发展的,上海是都市型的,注重服务贸易、金融、高科技;舟山是海岛型的,注重港口物流。上海主要做离岸贸易,资金在上海结算,但货物不必一定经过上海的口岸、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可以由宁波舟山港承接。”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前的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浙江省海港委常务副主任夏海伟透露,今后深水岸线开发重点将在舟山,并将适时争建舟山自由贸易试验区。

  “宁波舟山港是浙江海洋港口核心,是实施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的战略支点,也是今后争取建设舟山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组成。”夏海伟表示。

  而此前公布的浙江省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规划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浙江省“十三五”规划建议草案中也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浙江将顺应国际经贸投资规则的新变化,全方位提升宁波舟山口岸开发开放水平,争取设立自由贸易港区。

  事实上,舟山申报自贸区由来已久。

  早在在2013年1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中就明确提出,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园区。

  随后,在舟山市2014年和2015年度的《政府报告》中分别提出,“在综保区基础上,继续深化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建设总体方案,以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海洋产业投资便利化和扩大现代海洋服务业对外开放为重点,探索扩大开放新模式”,“继续加强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申报工作,推进综保区探索试行自由贸易港区政策”。

  至此,舟山申报自贸区已历时近3年。

  有传言称舟山、宁波将共同申报自贸区,对此,徐剑锋表示,不排除舟山、宁波一起申报。

  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周丽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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