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庄(资料图)
原标题:他辩称“女儿特立独行坑了爹”
本版撰文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原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张小庄被控收受他人给与的财物428万余元,其中澳元 59万余元是通过女儿在澳洲开设的账户收受的。该案于3月14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审,张小庄否认全部指控,他只承认曾拜托合作公司董事长帮其独生女 儿在澳洲找工作,事后得知女儿“因合伙做生意”收了两个商人的钱,他进行了“义正言辞”的批评。
由于腰上嵌了两块钢板,不能久坐,张小庄在举证阶段向法官申请站着受审。法官考虑张小庄的身体状况,宣布休庭,择日再次开庭。
张小庄被“双规”时的头衔为教授、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广东省第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广东省新生儿护理抢救中心主任,广东省新生儿ICU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广东省“十一五”新生儿重点专科负责人。
据 此前《广东党风》披露,张小庄私设小金库,经营院内外的“圈子”,他在悔过书里写道:“医院要生存,事业要发展,个人要出头,就得要加入其中(圈子)”。 他的独生女在澳大利亚产后坐月子,他担心女儿恢复不好,派医院产后康复科科长用公款购买产妇用品去侍候她;担心女儿吃得不香,安排月子厨师去澳大利亚给女 儿做月子餐。
检察院指控
为脐血库帮忙
收受39万澳元
2007年至2009年期间,张小庄通过向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推荐的方式,为广东省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开展脐带血库的业务提供帮助,为此于2009年7月29日通过其女儿张某在国外开设的账户,收受了该公司董事长甘某贿送的澳元39.29万余元。
张小庄自辩
称宣传脐血库属医生履职
张小庄称,与生物技术公司的合作在他2002年担任省妇幼保健院院长之前已经开始了,合作协议上详细规定了必须利用该院产科作为合作宣传培训的基地,也要求该院向社会介绍造血干细胞在儿科医学和在普通医学的作用,让社会理解并参与这个有益的事业。
对 于被指利用全省三级妇幼保健网为该公司宣传、推广、运营细胞库等方面提供帮助,使得该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度提升,张小庄当庭否认,“我没有去参与向基层院推 荐,最多是在学术会议上介绍了造血干细胞在现代医学上的作用,这是作为医生、作为省妇幼保健院院长所作的履职范围内的事情。”
行贿人证词
他以女儿买房为由3次索钱
行 贿人、广东省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甘某说,张小庄是脐带血管委会主任,在脐带血2009年一个年会上,张小庄第一次暗示向他要钱;2010年也是年会 上,张小庄开会前说女儿想留在澳洲,没有钱买房子没有工作也没有信用记录,问能不能借点钱,甘某认为张的意思是要他送钱,因为是第二次暗示,于是答应帮 忙。
但甘某一直没有行动,2011年在花园酒店饭局上,张小庄向甘某介绍女儿,当着面对女儿说买房子的钱甘某会帮忙。甘某认为张小庄是 又一次提醒他送钱,他觉得如果再不帮可能会影响合作。甘某回忆,当时张的女儿把账号写在一张纸上,他后来把这张纸带回了香港。他找了在香港的“发小”刘 某,给了张的女儿二三十万元澳币。
张小庄反驳
女儿早已买房自己没暗示过
张 小庄对甘某的说法不予认可,“当时我女儿已经跟男朋友在澳洲买了房子在供楼了,我也没有暗示过。”张小庄说,“女儿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去国外的,有次开完会 之后坐在一起吹牛皮,说起各自的子女,我提起女儿。”张小庄说,“我当着所有开会的人说的,我女儿马上就要毕业了,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差,能不能帮个忙,搭 条路。”
张小庄坚称只是请甘某帮女儿找工作,帮助她立足,并且希望他教一教在商业活动里面的基本经验,尤其是在国外的。张小庄称,甘某后来在广州参加合作会议时把汇款的事告诉他以后,他就要求女儿退款,也要求甘某把钱收回去。
检察院指控
关照医疗公司
收受20万澳币
2011 年至2013年期间,张小庄通过向原省妇幼保健院设备科科长廖某(另案处理)授意关照等方式,为广州某医疗公司在省妇幼保健院销售医疗器械的问题提供帮 助,为此于2012年2月27日通过其女儿张某在国外开设的账户,收受了该公司股东罗某某贿送的澳元20万元。
张小庄自辩
女儿特立独行
自己收的钱
张小庄否认授意设备科廖某关照罗某某。“一开始是很粗暴地拒绝罗某某,当时我的人事科长在场,后来他们都劝我不要那么硬,把他带到相关科室就行了,仅此而已。”张小庄称,女儿回国治病时才说罗某某给了她钱。
“我马上严厉地批评了她,她说是合作关系,我说那就要快点把手续办了,或者把钱退回去。”不过这钱并没有退,张小庄说,“结果因为我女儿先兆流产、保胎、又早产一系列的情况,这个事情就落下来了。”
对于审判长当庭质问“你女儿收这么大笔的资金,都是事后才告诉你吗”,张小庄说:“这个就是现在的独生子女特立独行的一个特点吧!”
检察院指控
帮公司承揽工程
收受80万元
2009 年到2011年期间,张小庄为广州某建设公司在承揽省妇幼保健院番禺院区洁净手术室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业务上谋取利益,分两次收受了该公司负责人赵某贿 送的现金人民币共80万元。其中2010年11月在淘金路附近,收受赵某贿送的现金人民币50万元;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办公室收受赵某分别存有 10万元的银行储蓄卡3张。
张小庄自辩
其中50万是
合作科研经费
对 于赵某给的80万元,张小庄辩称其中50万元是合作科研课题的经费。“有很多课题是由私人和公司投资的,国家也是鼓励的。”不过另外30万元,张小庄却显 得很含糊,他说当时赵某来办公室找他,他把赵某说了一顿就匆匆忙忙去开会了,会后也没回办公室,直到后来搬新办公楼收拾时才发现夹了3张卡。张小庄并没有 将卡上交纪检监察部门,而是直接给了财务。“我觉得这80万元如果也算我受贿,对我不公平。”张小庄辩称。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