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全区土地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我区将以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查整改为主,整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不严格等8个方面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土地管理工作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服务社会、维护权益方面开展了许多大胆的尝试和探索,土地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土地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与此同时,仍然存在着建设用地未批先建、批而未供、供而不用、土地闲置、违法征地等问题。此次专项整治就是针对这些突出问题,重点锁定8个方面进行整治,具体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不严格、拖欠征地补偿费、未经批准征收土地、违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违规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书》用以抵押融资、土地闲置、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规供地。
此次专项整治将集中利用9个月的时间,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督促落实、总结通报四个步骤加以推进。各级人民政府将成立本地区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自治区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实行层次负责制,层层抓落实,把成效抓出来。
自治区主席刘慧指出,严格土地管理,提高集约用地水平是地方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工作,不走过场,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土地问题上决不能闯红灯、越红线。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用地审批,严格管制用途,严格目标考核,管好用好每一寸土地。要坚持有保有压,合理调节、科学配置,把好总量关口,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用在刀刃上,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的用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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