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21日宣布,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
上海此次调整共涉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3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企业的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5个百分点。费率下降后,上海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12%,失业保险为1.5%,工伤保险为0.5%,生育保险为1%。据测算,这次费率下调后,预计2016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上海市副市长时光辉介绍,本次方案的降幅以确保职工社会保险运行安全、长远可持续发展为考量。目前,上海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分别为29%、13%、2%、0.5%和1%,其中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分别为21%、11%、1.5%、0.5%和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水平本身就比较低,进一步下降的空间有限;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3个险种的费率水平相对高一些,而且目前的基金收支状况比较好,下调费率是有一定空间和条件的。这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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