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你瞅啥”酿命案 七旬老人为孙子索赔

2016年03月24日 07:13   来源:京华时报   郑羽佳

  死者小万的奶奶当庭落泪。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在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外的烧烤店内,校内学生与校外人员因为一句“你瞅啥”发生误会并打群架,学生小东持刀将22岁的小万刺死,并将另外3人刺伤。小东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小东一方无赔偿能力,死者家属将其所在的音乐学院告上法庭。昨天下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台湖法庭开庭审理,小万70多岁的奶奶出庭,并将赔偿金额从原来的2万元追加至30万元。

  庭审

  因老人激动曾暂时休庭

  昨天下午2点,该案在台湖法庭开庭审理,小万70多岁的奶奶出庭,坐在原告席上。

  小万家属认为,事发时,小东是音乐学院在籍学生。学校对其学生监管及教育极为不利,在深更半夜时段内,对其监管的学生失控,任由其离开学校招惹是非,学校有着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因此,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万元。

  小万奶奶称,小万遇害时仅22岁,大学刚毕业。在小万3岁时,其母亲因故去世。因小万父亲身体不好,小万由她抚养,住音乐学院附近。

  庭审中,小万奶奶情绪激动,因多次话语重复且不能条理清楚地发表辩护意见,法官暂时休庭5分钟,给老人讲解庭审流程。庭审进行到后半部分,小万奶奶要求改变赔偿金额,由原来的2万元追加至30万元的赔偿金。

  校方称凶手案发前退学

  音乐学院代理人称,案发前,小东未缴纳学费,也未按时返校,老师向小东家长告知此事,已尽到告知义务。

  按学校规定,学生未按时缴费,学校按自动退学处理,因此小东已不是该校学生。此外,案发地在校外,不属于学校管理范围,学校不存在管理责任,“而小万作为成年人,是完全刑事责任人,他深夜外出与人喝酒,本身存在过错,因此不同意赔偿。”

  庭审最后,法官建议双方在休庭后给出各自的调解方案,再进行调解。法官提示,此案系在年轻人酒后发生,事件的起因并没有特别严重的冲突或导火索,遇事应尽可能地协商,做到换位思考。

  老人卖房子远离事发地

  庭审结束后,小万的奶奶对本报记者称,小万是个好孩子,懂事孝顺,刚毕业而且快要结婚了。

  小万奶奶说,事发当天,她外出并不在家,“得知此事后,就像晴天霹雳一般,孩子的爸爸本身身体就不好,知道这事当时都吐血了。”

  小万姑姑说,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但是小万奶奶很难从痛苦中走出,而老人的房子就在案发地的附近。回家途中,老人会想到地上曾有小万流过的血。回到屋子,看到小万的物品,老人忍不住伤心难过,“事后,就把房子卖出去了,老人跟着我居住,方便照顾她。”

  案情

  凶手作案后逃回老家

  现年22岁的小东是内蒙古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9月21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

  经法院查明,2014年9月20日23时许,小东与小宇等人在位于通州的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校外烧烤店内吃饭,适逢小波与小万也在该店吃饭,小东等人与小波等人因误会发生口角。9月21日1时许,双方用完餐准备离开饭店时,再次发生口角并互殴。期间,小东持刀先后扎刺小万等人,致使小万死亡,另有3人受伤,经鉴定1人为重伤二级,另两人为轻微伤。

  案发当日,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经急救人员确认,小万当场死亡。民警经调查,发现小东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小东已潜逃。当日,小东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立为网上逃犯,同日20时许,小东在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某宾馆内被多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抓获归案。

  犯故意伤害罪获无期

  小东在公安机关供述称,事发当晚,他与小宇等5名同学在校外一家烧烤店吃饭,当时小佳在另外一桌吃饭,因都认识,小佳走过来坐在小宇旁边。

  期间,小波路过时和小佳开玩笑说:“你瞅啥呢?”而小宇误认为小波是在说自己就回了句:“瞅你咋啦!”因此就发生了争执,两桌人开始对骂起来。

  小东称,第一次争执被劝开后,对方还是骂骂咧咧。随后,对方的人拿着酒瓶、铁棍等过来,“看对方是要挑事,就让我朋友回租住的房间拿刀,当时包里共有3把刀,我拿起最短的折叠刀划伤了对方的人。”

  小波的证言与小东的证言基本吻合。小波称,他与小万等4名朋友在烧烤店吃饭,“我从厕所回来看见小佳,就开玩笑说‘瞅啥呢’,而小佳旁边的男生误会我在说他,就发生了矛盾。”

  法院认为,小东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小东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被害一方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对小东从轻处罚。综上,市三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东无期徒刑。

  (文中均为化名)

  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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