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之路应从“坐直梯”变为“走转门”
要逐渐让公务员回归正常职业,让官员的从政之路从“坐直梯”变成“走转门”,能上能下,可进可出,形成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生态。
为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精神,全国已有北京等至少12个省份,出台了实施细则或意见。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明确了违法违纪、治党不严、为官不为等领导干部必须“下”的情形和渠道。
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务晋升,我们已有了详细规定,也形成了一整套组织原则和程序,所以,干部能上能下,最大的看点其实不是“上”,而是“下”,即如何建立领导干部的问责、退出机制。道理很简单,只要让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下”,会作为、能作为、敢作为的干部就有机会和空间“上”。有了退出机制,才能实现干部队伍正常的新陈代谢和有效激励。
在以往,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被认为是一大难题。只要进了这个门,就像进了保险箱和预定轨道,除非被查出违法犯罪或严重违纪被处理,几乎没有退出机制,就像坐上了一台“直梯”,只能上不能下,除非中间发生意外,一落到底。
这样的机制显然有缺陷,不仅容易造成一些地方干部职数超员、超配,也会形成按资排辈、逆淘汰等现象,助长个别干部不作为当太平官的心理,影响干部队伍整体的活力。虽然有人把从政当公务员看成铁饭碗,对此趋之若鹜,但因为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也容易埋没一些人才。个别不适合当官或者另有志向的人,在行政岗位上待久了,变得“除了当官什么都不会”,结果官也不一定能当好。另有极个别领导干部,想主动离开从事别的工作,往往被看成是异类,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
这些情况都说明,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还没有成为一种普通职业,仍带有某种封闭和特权色彩,至少没形成正常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身在其中的人,还没有完全自由选择的自由。虽然能上能下是一直以来的基本原则,但因为过去“下”的规定比较模糊,什么样的干部应该下、下的途径是什么、下来之后怎么办,都缺乏实施细则,更没有形成惯例和程序。
而在国外一些国家,从公职人员到其他职业的转换,是很常见的,一个人昨天可能还是教授、企业家,今天就变成了部长、市长,因为有相关程序和规定管着,一般也能避免官商不分等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从一般职业到公职人员,身份的转换就像通过一道“转门”,是很方便也很自然的事。
随着组织人事制度的日益完善,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也要经历这样的过程。除了加强监督执纪,把违法乱纪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坚决拿下之外,还要逐渐让公务员回归正常职业,让官员的从政之路从“坐直梯”变成“走转门”,能上能下,可进可出,形成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生态。
本报特约评论员丁永勋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