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金改30条” 创新业务取得新进展

2016年04月06日 10:57   来源:渤海早报   

  日前,记者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获悉,目前天津自贸试验区内各项金融业务稳步开展,自贸试验区“金改30条”创新业务取得新进展。

  五项创新业务中,一是自贸区内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业务,截至2月末,天津地区银行为自贸区内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业务4757笔,金额13.6亿美元,均未经过待核查账户。

  二是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截至2月末,天津地区银行为自贸区内企业直接办理外商直接投资(FDI)项下登记199笔,注册资本105亿美元,FDI变更、注销登记26笔,涉及金额4亿美元;境外投资(ODI)登记40笔,协议投资额114.4亿美元。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截至2月末,自贸区企业共办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36笔,金额合计9970.2万美元。

  四是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截至2月末,融资租赁类公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累计80笔,金额1.2亿美元。

  五是售后回租项下境内支付外币设备价款业务,截至2月末,自贸区企业累计办理售后回租项下境内支付外币设备价款业务8笔,金额2.1亿美元。

  据悉,目前天津自贸区内各项金融业务稳步开展。今年2月,天津自贸区内主体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687个,外汇账户132个;跨境收支20.9亿美元;结售汇11.5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51.9亿元人民币。

  从累计情况看,从自贸区挂牌至今年2月末,天津自贸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13345个,外汇账户2066个;跨境收支335.7亿美元,分别占全市和新区跨境收支的19.3%和66.7%;结售汇150.8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867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全市和新区跨境人民币收支的29.9%和43.3%。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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