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9年青海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将达到4000元以上

2016年04月09日 11:14   来源:西海都市报   

    奔往小康的路上,大家要齐步走。4月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我省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行“两线合一”后,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确保对主要家庭成员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特殊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以及重度残疾人,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性兜底。

  为此,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严格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两线合一”后认定的贫困家庭,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将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完备相关手续资料。“两线合一”后精准认定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将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分类,发放相应补助标准的低保金。

  同时,完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资料,各级民政部门将对低保对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针对低保对象的不同类型,分类存档,并加强低保对象电子档案的健全完善。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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