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玺撼)水利部官网今年4月5日公布的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昨天引发社会关注。这份月报的最后一部分称,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和松辽等流域机构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开展了流域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对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有32.9%的水井水质评价为Ⅳ类,有47.3%评价为Ⅴ类。主要污染指标除总硬度、锰、铁和氟化物相关数值偏高外,“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对于这份月报公布的数据,有上海市民表示担心,怀疑上海地下水水质可能也不好。记者调查发现,此次相关水质监测与上海无关,上海公共供水也不是取自地下。但水务部门也告诫:不能擅自开采地下水,因为既不安全,同时也违法。
相关水质监测与上海无关
记者查阅该月报发现,此次纳入水质监测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与上海无关,监测范围主要涵盖的是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辽宁、宁夏、内蒙古、湖北、黑龙江等5个省市自治区,各自有超过60%被监测的地下水水井水质评价为Ⅴ类。
无论地下水水质如何,上海市民都不用担心会影响到自己的饮用水,因为上海的公共供水不取自地下水。记者从上海水务部门了解到,从家里的水龙头开始“倒追”,上海市民现在的饮用水基本都源自长江和黄浦江,但真正意义上的取水口,并不直接设置在黄浦江和长江里,而是设置在四大水源地: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陈行水库、青草沙水库和东风西沙水库。这些水源地的原水水质都受到极其严格的监测和保护,在从市民家中的水龙头流出来前,更要历经混凝、沉淀、过滤、杀菌消毒等多道复杂而精细的净化环节。
擅自开采地下水害人害己
不过,上海水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排除现在仍有些郊区县的居民或单位通过“土井”取水用水。这些“土井”的井管深度从地面往下不超过10米,一些浅井可能连1米都不到,采集的水基本是浅层地下水,十分容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取用这些井水,很难保证不会影响用水者的身体健康。
如果擅自开采地下水,还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凡是井管深度从地面往下超过10米的水井,称为深井,都应当按照该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凡需开凿深井的单位,必须先向深井管理部门提出取水许可(地下水)申请,提供用水资料及井位图,经审查同意,发给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向凿井施工单位落实施工。
另外,根据《关于上海市深井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严禁无照违章凿井。违章凿井和无照施工的单位,将被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将按要求限期填实已凿深井,监管部门可对无照施工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采用的深井水,一律按规定用水价格的10倍收费。
即将公布的《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也对地下水开采行为采取严控措施,对地热水和矿泉水的开采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制度。根据相关方案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上海地下水开采量要控制在500万立方米/年以内,地下水回灌能力保持在2300万立方米/年以上。
制定严格的规定,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和合理使用地下水源,防止地面沉降。记者从上海市水务局获悉,上海地下水的灌采比创下了历史新高,去年本市地下水的开采量和回灌量分别为430万立方米和2328万立方米,灌采比提高到了5.41∶1,相当于每从地下索取1立方米的水,就“反哺”回5.41立方米的水。同比2014年,上海2015年地下水的开采量下降24.8%,回灌量增长10.8%。正是在多年的积极努力下,上海地下水采灌格局日趋合理,地下水各含水层的水位均有了明显的抬升。
本市监管部门呼吁,为了我们共同的生存环境,相关个人或单位不要冒着违反法律、影响自身以及公共健康安全的风险,擅自通过开凿深井等方式“透支”宝贵的地下水。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