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粤调报道: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昨日发布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44.5元,同比增长8.8%,增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
据发布,2016年以来,广东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运行,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总体稳定,推动居民收入水平平稳稳步提高,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数据显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专家指出,一季度广东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城镇从业人员就业状况总体稳定,为工资性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5年5月1日起广东各地继续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国家标准调整基本工资也于2015年6月底调整完成。受相关增资政策带来的翘尾因素影响,各类从业人员薪资水平较上年同期相比提高,推动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7738.7元,同比增长7.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4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3.5%,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与此同时,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随着城镇居民投资理财观念的增强,来自房租、储蓄保险收益、红利、利息收入有所增加,带动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调查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261.0元,增长7.5%。其中出租房屋收入增长15.9%。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