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如何出清
——《湖北省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廖志慧 通讯员 周音子 王思为
五大重点任务中,去产能排在首位。头炮如何打响?当务之急,是处置“僵尸企业”。《湖北省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僵尸企业”基本退出,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基本合理,全省企业市场化退出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整体提升。
什么是“僵尸企业”
方案提出认定“僵尸企业”的参考标准: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资产负债率高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案维持生产经营;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满足以上任何两项及以上条件,中型及以上规模的工业企业,即为‘僵尸企业’。”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
要按照属地化原则,划清省市县事权,参照国家有关僵尸企业标准,慎重精准地确认僵尸企业处置范围,列出名录清单,有针对性地拿出处置措施。“不搞一刀切,”该人士表示,主要采用改革、市场、法治办法,因企制宜,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手段予以推进。
方案提出,今年将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制定政策措施,以兼并重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为主要途径,推动处置僵尸企业取得突破。
让“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许多本应被市场竞争淘汰出局、低效无效甚至赔本赚吆喝的企业,却由于政府一再补贴而拯救于崩溃边缘,使得这些企业僵而不死、将死复生。
省经信委相关人士指出,“僵尸企业”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但又难以顺利退出,加剧我国多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而资源这块蛋糕的总量相对有限,大量市场、政策、财政和金融支持等资源被“僵尸企业”霸占,留给其他企业的资源份额就会变少,创新型企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
方案提出了“停、帮、引、保、奖”五个方面的处置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针对财政补贴,方案提出“停”的处置方案——停止对僵尸企业的财政补贴,停止对僵尸企业续贷,建立银行债权处置机制。
职工安置怎么办
“僵尸企业”退出后,职工怎么办?“帮”的处置措施提出:“僵尸企业”退出的划拨用地,政府土地收储机构参照土地评估价值确定补偿金,补偿金主要用于职工和债务处置;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的出让收入,优先支付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僵尸企业”退出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转产发展第三产业,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有限用于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引”,建立有利于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僵尸企业”的引导机制,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僵尸企业”战略性重组;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参与我省“僵尸企业”重组等。“保”,建立有利于退出企业员工平稳安置的兜底机制,将“僵尸企业”退出需安置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处置过程中稳岗补贴政策。“奖”,建立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处置“僵尸企业”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将处置“僵尸企业”、安置职工等内容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范围。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