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涨价六成遭吐槽 没和业主商量太任性

2016年04月28日 11:17   来源:广州日报   肖桂来

  文/ 广州日报记者肖桂来

  近日,广州京溪街君华香柏广场小区贴出一纸公示称,将对小区开发商产权车位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业主临停由2.5元/小时涨至4元/小时,12小时内封顶价由7.5元涨至12元,涨价幅度达60%。消息一出,引发不少业主议论,“涨价太任性了!”

  对此,小区物管方君华物业公司则回应称,此次调整合法合规。“调价车位都是开发商产权车位,也进行了公示程序。”

  “停一天24元,外来车辆要30元,涨幅达60%!”昨日,有业主表示,4月8日,小区物管方在大堂贴出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的公告,28日上午10时正式涨价。

  记者在该小区楼盘内大堂看到了一份公示。公示称,业主临停和外来临停收费由2.5元/小时分别涨至4元/小时、5元每小时,12小时内分别限价12元、30元。临停30分钟内免费,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最高限价计算,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涨价怎么还分业主和外来车辆?”“涨价没有与业主协商,太任性!”“外来车辆停一天要60元,一个月就是1800元,都可以在同和租个一室一厅了。”昨日,记者在该小区业主论坛中看到,因为此事,业主们在论坛里“吵翻了天”。

  物管:车位产权属开发商

  昨日,物管公司回应称,本次调价的主要依据有:一、根据《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22条第4点规定,甲方投资兴建及设置的车位、车库,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经营、管理;二、去年8月,广东省发改委下发483号文,该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

  专家:小区停车场应先满足小区居民需求

  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著名社区问题专家周活宁对此表示,“小区开发商和物管方涨价看似合理,其实不然。小区停车场功能定位是作为附属配套设施,并非经营性设施。这就要求应把满足小区居民停车需求放在第一位的,市场调价在其次。”

  焦点问题:

  1.“外来车辆临保12小时30元,一天就是60元,一月就是1800元。”对此,物管公司称,该业主的算法不符合实际。“这是一种极端的例子,不具有现实参考价值。

  2.有业主认为,涨价车位位于公共区域,应属业主共同所有。对此,物管公司称,本次调价车位都是开发商产权车位,有产权证明。

  3.有业主称,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涨价程序没有遵循“双过半”原则。物管公司称,开发商自有产权车位可不经过“双过半”调价。

  线索提供 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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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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