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营改增”全面启动 首张发票来自保险行业

2016年05月03日 16:33   来源:城市快报   杜敏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杜敏 随着首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出,天津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本月起,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记者了解到,全市21万户试点纳税人将享受到营改增税制改革红利。

  顺利完成税制转换

  昨日9时05分,在河北区房地产交易市场大厅,天津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顺利开出。市民钱先生拿着发票指给记者看,“发票上写着增值税是1.9万元,比原来应当交的营业税少952元,加上其他关联税,一共少缴税款1838.1元。”

  采访中了解到,5月1日零时1分,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出第一张面额为1955元的营改增电子普通发票。与此同时,太平洋产险天津分公司也开出了天津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8445.72元。截至记者截稿时,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试点行业均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标志着天津“营改增”全面启动,顺利完成税制转换。

  按照国务院和财税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从本月起,建筑业、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11%;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6%。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据了解,本次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为21万户,其中14万户已经在国税部门办理登记。

  不得借“营改增”涨价

  “营改增”全面推开,对日常生活有何影响?采访中了解到,新政规定“个人购房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购房2年以上(含2年)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营改增”后,市民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取得出售住房收入100万元,所缴税款比之前可少2400元。此外,由于和营业税不同,增值税为价外税,即一件商品的销售款和税款分开计算,这样在饭店新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可显示“金额”和“税额”分开的两项,顾客能清楚地看到吃一顿饭交了多少税。

  长江证券在报告中指出,“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直接反映为二手房交易税负将有所下降;建筑业方面则有利于企业规范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利好金融业利润表;生活服务业方面,酒店的进项抵扣是税负变动关键,未来演艺、园林门票将略有降低。

  日前本报报道过了部分酒店以“营改增”为由涨价,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国家旅游局携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明确表态称,5月1日新一轮“营改增”将实施,旅游市场也将进入旺季,包括饭店业在内的各类旅游企业均不能以“营改增”为由借机涨价。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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