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小刘军 通讯员 雷越)“当时下雨,视线本来就比较模糊,对面一辆大货车打着远光灯,当我看见前面有人时,已经相距不到一米了,根本就来不及……”被警方抓获的李某某交代。昨日,岳麓区交警大队专案组民警通报了相关案情。历时17天,“4·6”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车辆雨夜撞倒老人后当场逃逸
4月6日晚,天空下着小雨。71岁的李某光和52岁的闫某其,在夜色下沿县道由东向西结伴而行前往村上的小卖部去买烟,行至莲花镇石灰塘一路口附近时,因李某光尿急要上厕所,闫某其就先走了。上完厕所后,李某光发现地上有两只鞋和一摊血迹,闫某其倒在旁边的绿化带中奄奄一息。
岳麓区交警大队九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发现现场没有刹车痕迹,也没有大块的散落物。经仔细勘查,民警从现场提取了几块大灯灯罩碎片和一块汽车挂件配饰。根据老人的伤情及衣物上的印迹,初步确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事故发生于农村的县道,无路灯照明,也没有目击证人,被撞老人伤势太重无法说话,4月9日因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的车行方向、车辆类型都不得而知,且事发地点上游和下游的岔路口非常多,案件陷入僵局。
海量视频中揪出“独眼龙”小车
该肇事车辆大灯灯罩碎片跌落后受损,夜间行驶可能是“独眼龙”。在案发地点附近的车辆超限检查站提供的影像资料中,专案组民警周超发现一辆“独眼龙”小车快速闪过,从而确定了案发时间。
专案组根据发案时间,组织力量在案发地点上游和下游进行海量排查,借助沿线信用社、超市、学校等单位的对街摄像头,逐步捋清了肇事车辆的车身颜色、事发前的行驶线路。发现该肇事者有意识绕路行驶、对周边道路非常熟悉的特点后,民警随即把侦破重点放到本地人或本地车辆的排查上。
民警在肇事车去向行驶线路的一个路口,找到了与嫌疑车高度相似的车牌号为湘A57L98的行驶影像。经过查询,该车车主为本地居民,该车平日由车主丈夫李某某驾驶,该车案发后3天内未停放在家,且车辆有修复痕迹。
肇事者谎称撞了路边的垃圾桶
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办案民警4月23日悄悄潜至李某某工作地点,一举将其抓获。据其交代,当日晚他从朋友处吃完饭回家,19时40分左右经过事发路段撞倒老人,未停车就直接驶离现场,改变往常的常规行驶线路,绕小路回到家,对其妻谎称撞到了路边的垃圾桶,其妻次日将车送往修理厂。“我当时走,是因为很害怕。”李某某说。
“在这起事故中,交通肇事后逃逸,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岳麓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泉提醒驾驶者,一旦不慎发生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一定要保护现场,第一时间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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