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共铸绿色长江 体制创新成重头戏

2016年05月10日 09:58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长江经济带战略是我国的一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也是我国走绿色发展之路的重要示范。习近平同志指出,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先“休养生息”,再谈生财之道。这是2016年以来中国决策层针对黄金水道长江发出的明确信号。

  

  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并要求列出负面清单,设定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年初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

  

  是时候把生态补偿机制落到实处了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很多学者都提到生态补偿制度的重要性。他们认为,这是长江经济带建设需要突破的重大问题。

  

  “生态补偿提出来这么多年,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也经常提,但一直没搞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李后强说,一些地方有零星尝试,但不是全方位的。需要国家做好统筹和顶层设计,拿出魄力,加大力度搞好。

  

  在给全国人大的建议中,全国人大代表陈振楼呼吁建立长江流域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环保部在答复中说,发展改革委正在对《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报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将尽快上报国务院审议。财政部正研究制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办法》。上述相关政策出台后,将为在长江全流域探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等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此外,九三学社中央则提出建立流域生态合作补偿机制,建议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和沿江各省市共同组建“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委员会”,设立长江流域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建立流域生态合作与补偿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省市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联动。

  

  在2016年1月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陈吉宁在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时强调的3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要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有关环保工作。陈吉宁说,环保部正在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切实做到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

  

  “长江法”呼之欲出

  

  而业界资深人士王树义清晰记得当时他在“长江法”研讨会上提出的观点:“解决了管理体制的问题,长江法就成功了一半。”这一观点也得到与会专家的认同。

  

  以农业和水利两部门为例,农业部在长江流域设有正厅级派出机构——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长江办),水利部则设有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关于长江立法的提案落实到各个部门后,应该说不同部门的出发点并不完全一致。”农业部长江办一位要求匿名的官员透露。

  

  “上游的一级级水电站已经把长江变成一串糖葫芦了。但是由水利部门牵头编写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依然是重开发的思路,按照这版规划,基本上能被开发的都将被开发完。我们当时坚决不同意,但依然发布了。”上述农业部官员说道。

  

  据全国人大代表吕忠梅介绍,目前长江流域尚无统一的保护利用规划。“发改委也在做,水利部门也在做,环保部门也在做,各地方也都在做。在提出生态优先的理念后,各部门都在贯彻这一理念,但不同部门在不同职能和自身利益约束考量下的生态优先是不是一回事?值得怀疑。”

  

  “以长江开发利用为主的部门,他们的职业惯性,使得提起水资源依然会优先想到利用。”上述农业部官员称。

  

  “为了响应中央号召,各部都在积极出台长江保护的相关文件。但是部门的规章并不是法律,地方可以执行,可以不执行,因而并不能取代长江立法的重要性。”上述官员指出,而法律则具有强制执行力。

  

  “长江流域管理机构该怎么设?例如长江水利委员会,它究竟应该是一个怎样的机构?水利部的派出机构,还是作为长江流域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长江水利委员会与湖北省、江苏省、重庆市、上海市各地方之间是什么关系?责任怎么划分?这是以前立法没涉及的,难度很大。”王树义指出。

  

  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减法”

  

  但毋庸置疑的是,长江流域的未来,只有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有序推进发展,才是一条真正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之路。

  

  长江经济带历来是我国重要的重化工产业集聚带,重化工产业发展对推进沿线省市工业化进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走到今天,的确也积累了诸多现实矛盾。尤其是工业结构性污染突出,涉危涉重企业数量多、布局不合理、污染事故多发频发,对长江水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当务之急是做好重化工产业的“减法”,同时还要积极做好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加法”,深入推进沿江地区新型工业化进程。

  

  第一步是调整存量。加大力度推动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等传统产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淘汰一批潜在环境危险大、升级改造困难的企业。比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重点加强沿江磷化工、石油化工、医药化工等化工集聚区污染治理,尤其是要加强对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对现有污染源采取清洁生产改造,不达标就坚决停业关闭。调整存量关键是要依法依规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一是督促落实企业达标排放的主体责任,依法从严处理超标排污企业;二是坚决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主体责任,切实将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水污染防治等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二步是引导产业有序转移。要以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载体,科学、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在产业转移中,要牢牢把握“三严”底线不能破,一是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二是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三是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严格禁止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地区转移。

  

  第三步是做优增量。结合《中国制造2025》,遵循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绿色发展新动能替代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旧动能,这是结构调整优化的必由之路。

  

  (本文综合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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