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立法保护蓝天白云 加大对污染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2016年05月12日 18: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为2016年“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启动新闻发布会现场。 刘占昆 摄

  中新网南昌5月12日电 (记者 刘占昆)12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该条例将细化不同类型污染源的控制措施,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近几年,全国范围持续多日的雾霾天气频发,严重的大气污染引发了公众对于大气污染问题的持续关注。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正式施行,它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新网记者从12日召开的“2016年‘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启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时期,国家对全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江西省下达了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18%的约束性指标,即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左右,用5年的时间减少18%。

  “这个任务十分艰巨,仅用国家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无法实现这个目标的,我省亟需确立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增补一些《大气污染防治法》所没有规定的内容,为实现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保障,”会上,江西省环保厅厅长邓兴明说道。

  据介绍,《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对该省大气污染防治进行全面规范,并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具体问题:确保政策措施的常态化和制度化;细化和完善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不同类型污染源的控制措施;提高大气污染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在加大处罚力度方面,邓兴明说,针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等各类违法行为增设按日连续计罚制度和分类处罚制度,对无证、超标、超总量、监测数据作假等污染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责令停产整治以及责令停业、关闭等行政处罚规定。

  会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洪礼和指出,制定《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向大气污染宣战,对大气污染行为发出“江西声音”,向大气环境治理亮出“江西态度”,为守护蓝天白云凝练“江西经验”。

  洪礼和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人大立法在进行”紧扣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通过体大义深的科学立法、周详备至的民主立法,培育系统治污的制度形态,实现全社会各阶层对大气污染防治“多点包抄”,切实消除百姓的“心肺之患”,共同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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