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披露,甘肃将加强旅游市场的综合监管,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违规的失信旅游企业,将进入信用“黑名单”并建立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
2014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甘肃省政府建立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在甘肃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之下,设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办公室。甘肃规定,包括甘肃省旅游局等在内的近二十家单位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办公室的成员单位。
在明确了各个成员单位的分工职责之后,甘肃提出,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必须要创新监管机制。其中,加强旅游行政执法是重要的改革创新措施。
开展旅游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亚市的“旅游综合监管模式”是甘肃提出的借鉴模式。以游客中心为综合执法平台,在中心设立旅游综合执法指挥调度中心,旅游执法、旅游警察、工商旅游分局、旅游巡回法庭、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进驻服务中心,形成各部门联勤联动、运转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而针对甘肃大景区覆盖面积广、资源类型多样、旅游活动集中的特点,甘肃将逐步建立大景区旅游综合执法平台。整合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旅游执法力量,统一指挥调度,统一受理旅游投诉举报,为大景区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监管服务保障。
推进旅游执法与司法相结合,是甘肃创新监管机制的又一措施。在嘉峪关、敦煌和各地条件成熟的大景区,将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纳入旅游综合监管体系的基础上,探索以执法与司法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案情通报机制,主动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纠纷,提升旅游者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的能力。
将管理措施落实到实处,是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重要环节,旅游企业需要落实主体责任。在经营服务的过程中,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将会进入信用“黑名单”,并定期被公布曝光。
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标准,甘肃要求各级旅游部门在建立覆盖旅游要素各领域的标准化体系的同时,针对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研究制定管理服务标准,不断适应旅游监管的新要求。试点开展旅行社、旅游客运汽车、内河游船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使更多的旅游城市、旅游企业加入到创建行列、试点行列,整体性、规模性提升旅游标准化服务水平。
另外,甘肃将从修订完善旅游法规制度、落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协调机构、大力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几个方面为旅游市场的综合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其中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构将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指定,确保机构到位、职能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经费有保障,旅游投诉渠道畅通。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