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业主决策将可电子投票 10日内生成表决结果

2016年05月20日 21:12   来源:广州日报   

  今后,广州的小区业主可以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作为平台,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技术手段,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记者今日从广州市住建委获悉,《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征求意见稿)》将从下周一起征求市民意见。根据这一征求意见稿,业主将需要负责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投票使用的唯一手机号码;物管则应负责收集提交这些信息。组织业主投票的机构应当在开始使用投票系统20日前公示相关信息,表决结果在投票届满之日起10日内由投票系统统计生成,结果要向全体业主公示7天以上。(广州日报记者赖伟行)

  温馨提示:

  一、网上征求意见的时间:2016年5月23日~6月2日。

  二、公众获取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文本附件下载。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gz_wyc@126.com)、邮寄(广州市豪贤路193号物业管理处,邮编:510030)、传真(020-83346143)等形式反馈。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367296。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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