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葆:在城市规划中对京津冀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2016年05月25日 13:39   来源:中国网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公开性不够,有法不依现象依然存在,城市病凸显等亟待解决的问题。5月19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问题协商座谈。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主委 高玉葆应邀出席,并以“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对京津冀文化遗产加强协同保护和利用刻不容缓”为题发言,全文如下。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主委 高玉葆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方面。京津冀三地地域相接、文脉相亲,有着共同的文化心理、深厚的历史渊源,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该地区的“金名片”,也是该地区具有潜力的协同发展增长点。4、5月间,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调研组,赴京津冀三地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历史遗存保护和利用”进行专题调研。我们了解到,在历史上,京津冀地区的城市规划就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建立起既核心聚拢、又相互依存的结构体系,形成分工合理的城市群。我们认为,京津冀地区的文化遗产中蕴含着大量高价值的历史信息,如能对这些文化遗产加以有效保护和利用,必将有助于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

  京津冀地区目前拥有8项世界文化遗产、大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重要历史文化街区。从调研情况看,三地在历次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的过程中,都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但在保护利用管理上缺少统筹,在展示利用上也还不够完整,突出表现在长城沿线和大运河不同河段保护标准不一、投入资金差异较大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抓紧编制专项规划。去年,中央印发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交通、生态、产业、科技、农业5个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城乡、教育、水利、能源等专项规划也已基本编制完成,但还没有制定文化方面的专项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发挥该地区深厚历史文化的滋养作用。《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京津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议尽快启动编制京津冀文化发展专项规划,搞好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和利用的顶层设计,以规划的刚性、长期性和整体性,避免以往地域性、阶段性、零敲碎打的保护方式,指导三地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建议尽快确定若干有特色、有示范意义、能够发挥京津冀协同优势的文保项目。比如,以一系列重要历史事件为线索,使三地有关近现代历史建筑建立有机联系;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把各处长城抗战遗址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加以保护和利用。通过类似项目的实施,塑造文化上的互通性和认同感,以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和利用滋养历史文化根脉,深入推进京津冀三地的协同发展。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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