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新增债务522亿 166亿元投入副中心棚改

2016年05月27日 10:35   来源:京华时报   沙雪良

  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审议《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债务管理情况暨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政府债务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本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根据报告,今年本市拟新增政府债务522亿元,其中最大的一笔钱将用于城市副中心棚户区改造,共安排166亿元。

  债务额度全部用于重要工程

  据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同比下降8.81%。债务资金主要投向轨道交通、道路及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李颖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北京市2016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5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92亿元,专项债务30亿元。

  李颖津解释说,考虑到当前本市减收因素较多,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同时,政府债券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522亿元新增政府债务额度,全部安排用于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棚户区改造、环境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工程和重点工作。

  166亿用于副中心棚户区改造

  522亿元新增政府债务中,市级安排273亿元,区级安排249亿元。其中,166亿元用于城市副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北京新机场建设32.9亿元,用于新机场项目征地拆迁;环保公交车辆购置项目20.1亿元;新能源环卫车辆购置项目12亿元;新建城市道路项目18.58亿元,用于丽泽路等22条城市道路政府购买服务;四环外温榆河等44条道路项目23.42亿元,用于四环外大屯路东延等44条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建设。

  同时,区级新增债券249亿元共用于107个项目,涉及13个区,资金投向于环境建设、棚户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全民健身

  校园里的室外体育设施要不要向周边居民开放?《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对此的回答是肯定的,并要求区政府为开放体育设施的中小学校办理责任保险、提供经费支持和其他必要的帮助。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这也是该条例实施10年来首次启动修订。

  公民体质每5年监测一次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从2006年3月起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明确了政府的主导责任和公共服务职能。本市每5年开展一次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纳入学生档案。

  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已建成居民区街区级、社区级居住区体育设施不足的,不仅可以改造废弃的其他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经批准还可以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或是购买、租赁有关场地设施;或是购买商业体育设施的服务等。

  绿地、广场可供市民晨晚练

  修订草案还明确,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也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并为晨晚练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条例修订草案指出,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全年向社会开放,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10小时。公共体育设施主体部分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7小时,全年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450小时。

  鼓励中小学开放体育设施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辖区内体育设施不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调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向周边居民开放室外体育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向周边居民开放室内体育设施。

  针对本市青少年的肥胖率、近视率居高不下的情况,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办公室主任孙世超提出,应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政府基本职责和教育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科学考评和常规竞赛制度。

  京华时报记者 沙雪良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