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幼儿园的“小学化”倾向,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将学龄前儿童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条件。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7日审议通过《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共七章,四十六条。
条例规定,幼儿园应当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和指南的要求安排保育和教育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对学龄前儿童进行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不得给学龄前儿童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幼儿园应该配备必要的教育用书和儿童图书。幼儿园不得向家长变相推销玩具教具、教材和教辅材料等。
幼儿园一旦存在“招生时进行考试或者测试”“将学龄前儿童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条件”“向家长变相推销玩具教具、教材和教辅材料”,这三种情形之一的,条例明确表示,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