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明日进入申报阶段 10万余榕企开始受益

2016年05月31日 14:31   来源:福州日报   

  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4大行业,共涉及福州纳税人10万余户,其中包括生活服务业4.5万户,建筑业3.5万户。记者昨日获悉,6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进入申报阶段,纳入试点企业开始受益。

  “在4大行业中,属于生活服务业的酒店业是这次营改增减负较明显的一个子行业。年营业额不足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征收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与原营业税5%的税率相比,税负下降超4成;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但酒店很多外购货物进项税率为17%和13%,低征高抵,在某些时间节点可能存在进销项倒挂,应纳增值税额为零。”国税部门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酒店业可抵扣项目很多,比如餐饮用的农副产品,油料调味品、洗涤用品等各类低值易耗品,水电煤气费,住宿部采购的电视以及每隔几年的升级装修费等均可抵扣。一般纳税人要及时取得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规定进行抵扣。

  (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林莉菲 刘会灿)

  相关新闻:

  厦门明起启用新纳税申报表 不同的纳税人申报期不同

  黄劲超图

  昨日,记者了解到,明日起,厦门将正式启用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今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6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同时,试点纳税人6月份的城建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也延长至6月27日。

  据介绍,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本次申报中不同的纳税人申报期不同,6月10日前,厦门约1000家营改增企业样本企业(一般纳税人)需要完成第一个申报期的申报,具体企业主管国税机关将逐户通知;营改增除样本企业之外的2万多户一般纳税人可于6月27日前进行申报;除上述两类企业之外的一般纳税人和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于6月15日前进行申报;营改增近10万户小规模企业和原有小规模企业将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申报。

  此外,记者了解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填写的纳税申报表和附列资料有所不同,纳税人需要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别进行填写。其中,在增值税申报时,增加《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具体名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肖雨 于平 曾艳梅)

  “营改增”后 大学生创业仍可享税收优惠

  临近毕业季,打算创业的大学生能否在“营改增”后继续享受税收优惠?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对下岗再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这个可以有。

  厦门市地税局12366的工作人员说,5月1日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市地税局提醒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先向国税局进行减免税备案,如增值税抵减后仍有余额,再向地税局进行减免税备案。

  (记者 林润 通讯员 国薇萍)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