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海关将有新政 旅客行李五种情形不予放行

2016年05月31日 14:40   来源:东方网   方翔

上海海关12360热线官方微信截图

  今天,上海海关12360热线官方微信发布了《6月1日海关新政,您都了解吗?》的文章。其中提到,6月1日起,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海关暂不予放行:

  1、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2、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3、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4、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5、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据悉,海关暂不予以放行的行李物品,可以暂存,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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