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汉江沿线将停止布局高污染企业

2016年05月31日 14:47   来源: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张晟 蔡欣星)今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聚焦“长江大保护,湖北在行动”主题,在昨日的新闻通气会上,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未来将优化沿江产业布局,长江、汉江沿线将停止布局高污染企业,把宝贵的岸线资源分配给环境友好、附加值高的绿色产业。

  据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保护局副局长杨永德介绍,目前长江流域总体水质较好,但部分支流水质较差,局部城市江段水污染较为严重。流域内主要湖泊水体污染仍然较重、富营养化问题未得到根本遏制。

  杨永德说,从水生态环境来看,长江上游干支流控制性水库的建设,使得长江与洞庭湖、鄱阳湖的“江湖关系”发生了变化,因为水库群汛期后蓄水,加快了两湖出流速度,和以前相比,两湖枯水期提前,枯水期延长成为常态。

  在这一背景下,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下一步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服务业,有序开发沿江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低污染、无毒无害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推进长江流域钢铁、化工、水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在湖北布局更多生态项目。

  除此外,未来还要进一步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启动江汉湖泊群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长江岸带-洲滩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汉江中下游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每年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10个以上。

  今年的“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分为4个部分:6月5日至7月5日,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月活动;6月中旬开始至10月结束,举行“保护长江我们共同行动”活动;今年6月,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活动;10月至11月,公布长江干流断面水质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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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中华鲟保护区进行排污口整治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优化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布局,实施排污口整治。其中对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等9个重要水功能区进行排污口整治,降低污染负荷,改善水功能区水质。

  今年提出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分区方案后,将取水口涉及河段划分为适宜取水区和不宜取水区,将排污口涉及河段分为禁止排污区、严格限制排污区和一般限制排污区;在分区成果基础上,优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

  此外,对长江干流38处集中供水水源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保护措施,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记者蔡欣星)

  年底前取缔严重污染水环境生产项目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介绍,省环保厅将按照湖北省即将批复的《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为依据,分区分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探索制定基于不同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十小”行业整治,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同时,实施最严格环保目标考核,“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将作为各地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全面加强长江流域水、大气等生态保护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记者蔡欣星)

  “十三五”全省将建500平方公里海绵城市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该厅目前已经拟定了“四大工程”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包括“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和垃圾治理“两个全覆盖”、生态修复和城镇修补以及“5121”绿色宜居工程等。

  据悉,全省将在抓好武汉和十堰等国家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动省内其他城市根据自然禀赋和基础条件,统筹加强“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从根本上治理“马路拉链”、城市内涝顽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省开工建设100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500平方公里“海绵城市”。

  在污水和垃圾治理上,力争全省在5年内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城乡垃圾处理全覆盖、全达标。

  “5121”绿色宜居工程是要用5年时间,建设100个绿色生态城区、200个绿色宜居乡镇、1000个绿色美丽山庄,逐步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空间全覆盖。

  (记者张晟)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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