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日下午召开的广东省查办和预防扶贫、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24件1737人,其中县处级要案43人、厅局级案件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9684多万元。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资料显示,近一年半来,该省检察机关重点查办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和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职务犯罪,这三个领域被查人数分别占涉农犯罪总人数的30.9%、21.8%和12.1%。
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人员和基层涉农主管部门人员成为广东检察机关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重点群体。去年1月至今年4月,广东村“两委”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485人,其中262人为村支书和村主任,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现象相当突出。
在被广东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422名涉农主管部门人员中,基层人员占76%以上,部门领导干部犯罪情况突出。如梅州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系列案,立案31人,其中县(区)畜牧局、农业局、发改局正副局长21人。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表示,广东各级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查找风险漏洞,通过预防调查、检察建议、专项报告等方式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共开展预防调查153次、案例剖析119个,形成专项报告49份,发出检察建议30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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