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专家对福建自贸试验区财税政策积极建言献策

2016年06月15日 17:08   来源:人民网   

  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区”)挂牌成立一年多来,解决了诸多市场扩大开放后和自贸区发展中的新问题,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据统计,截止今年2月末,福建自贸区新增企业近2万户,同比增长4.2倍;注册资本约3483.07亿元,同比增长6.73倍。截止今年3月,福建自贸区186项重点试验任务已经成功实施145项,其中63项属全国创新举措。

  那么,如何围绕自贸区现有财税政策落地抓流量、根据业态发展抓财税政策设计、对税收征管便利化抓改革创新、以及对两岸经贸往来税收政策抓创新呢?今年以来,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福州保税区税务分局、福州海关等部门的业务专家展开了一系列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据了解,2015年福建省地税部门在三个自贸片区共管征户数19301户,当年共新增12020户;共入库地税税收19.5亿元,其中2015年新增户数入库2.54亿元。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福州保税区税务分局副局长施立端分析,福建自贸区2015年新增地税征管户占总征管户的62%,但是新增户的地税入库额只占总额的13%,特别是福州片区新增企业入库额只占该片区入库总额2.7%,除地税对一照多址企业按原注册地征税原因外,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自贸区存在新注册企业数量多、入库税款少的问题。施立端提出建议认为,三个片区应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加大培育自贸区企业的力度,加强重点业态招商,大力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入驻并实际运作,吸引人气,做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做大经济总量和流量。

  今年1月1日起,福建、天津、辽宁、安徽和四川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这是继北京、上海之后,我国推出的又一批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省市,有利于促进入境旅游的发展,刺激国内消费,扩大出口。专家建议,我省可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退税商场规划选点等相关工作;同时,省国税局尽快与厦门市国税局协商,先行先试共享离境退税信息,实现福厦之间互认退税;并且,建议福、厦国税部门加快与北京、上海等市国税部门协商,实现互认退税。

  2015年4月颁布的福建自贸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片区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职能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分别由片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行使受理、审理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职权。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不再履行对自贸试验区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权。专家提出,该办法虽然有便利复议申请人的初衷,但把复议选择权即复议申请人既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向所在地政府申请复议,限制为只能向片区管委会申请,有与上位法《行政复议法》相抵触的嫌疑,剥夺了自贸区税收行政复议申请人可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的权利。目前,省地税局已有以自贸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为由拒绝受理自贸区福州片区地税行政复议申请的先例。

  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平潭选择性征税政策规定,对设在平潭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可以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政策。此项政策赋予企业选择关税计税依据的权利,但是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没有明确,实务上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企业不能选择,一律按货物报验状态征收,影响该项政策的执行效果。据了解,该项政策在平潭只试验了一票,2015年1月4日某科技公司申报进口成品触控屏玻璃372片,货值1912.2美元,上海、横琴没有一个试验案例,专家认为,该政策的执行效果很不理想。专家建议,除选择性征收关税外,还要继续研究争取选择性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政策,只有这样才能给予企业最大优惠,增加政策的吸引力。

  2015年4月,平潭率先对台企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台商协会会员只需缴纳一定保证金,就可享受协会的总担保,企业多次办理相同海关涉税等事务,无需再逐次提供担保,并可减少企业资金负担。但是至今平潭没有走一单业务,主要是当地银行以台商协会不是法人主体或海关事务的当事人,协会资产不足、风险评估不达标等为由,不愿意出具保函,导致该政策流产。目前,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仓山利嘉国际商业城、平潭台车入闽业务,均有海关总担保方面的业务需求。专家建议,在试行时进一步优化设计海关总担保政策。例如,采取企业联合担保方式,鼓励当地政府设立风险资金池,拓展我省外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海关担保的功能,鼓励银行出具保函,等等,保障政策发挥效益,同时探索进出口贸易货物的抵质押担保制度。制定关税担保制度的操作规程,明确担保行为的法律属性,可比照国地税征收纳税担保的法律属性,增加担保可强制执行力,促进这一制度落地。(陈嘉唯)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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