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推动台湾金融机构在闽设村镇银行

2016年05月12日 17:2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5月12日电(记者 宓盈婷)《福建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日前印发,立足对台特色,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创新。

  “十二五”时期,闽台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良好,台湾已成为福建对外贸易人民币结算第二大交易对手。同时,两岸货币双向兑换不断发展,福建省新台币兑换业务居大陆前列。

  规划提出,推进闽台机构互设和股权合作。“十三五”时期,福建省将积极引进各类台资金融机构在闽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台资银行大陆分行在改制为子行时将总部落户福建;推动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在闽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鼓励福建省内法人银行业机构引入台资战略投资者;推动兴业银行到台湾地区设立分行;积极推动设立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

  同时,福建将推进闽台金融业务合作创新。规划提出,福建将建立两岸征信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征信信息共享和使用。深化两岸货币合作,增加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办理机构,争取试点“特许机构开展跨境调运现钞”业务,创新新台币自主定价机制,优化新台币现钞兑换环境。

  规划明确,将加强对台资企业金融服务,鼓励福建省内银行业机构在台商密集区域开设网点,重点缓解台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提升服务台资企业的功能,加快探索引入台湾上柜和兴柜交易机制等。(完)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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