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因小事引发仇恨而实施报复杀人的被告人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4万元。
名校毕业找工作受挫
经法院审理查明,1986年出生的被告人郁某,几年前毕业于东南大学。大学期间,他与家乡姑娘黄某成为恋人,两人一直相处得很好。毕业后,两人相约留在省城南京发展,并租房同居。但后来黄某却很快找到了不错的工作,而郁某却在找工作上接连遭遇不顺。在郁某面临挫折的过程中,黄某一直对他不离不弃,并用自己的收入供郁某开销,鼓励他继续找工作并报考注册会计师。再后来,郁某进入一家会计事务所工作,但工作不久他又以嫌累、赚钱少为由,辞掉了这份工作。辞去工作后,郁某又开始闲在家,继续看书复习打算考注册会计师,但要命的是一考不过、二考还是不过。
被人质问竟动杀机
去年9月6日上午,郁某在租住地水佐岗附近一小区内散步时,被该小区的刘女士撞见,并追问他在小区闲逛想干什么?”郁某见此便谎称自己就住在楼上,只是随便在下面走走。但刘女士却盯着郁某道:“我没见过你,这楼上的人我都认识!”刘女士的这几句话,让郁某感到她是在怀疑和刁难自己,于是顿时心生怨恨。随后,郁某回到住处,拿了一把水果刀,再次闯到前述小区并闯入刘女士家中,趁刘女士不备对其脖子上连刺两刀,刘女士当即倒地,血流如注。再说郁某行凶后,他以为对方已经死了,于是就在刘女士家中把身上的血迹冲洗干净,并将溅上血的衣裤更换后逃离现场。幸运的是,刘女士在郁某逃离后不久即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被好心人及邻居发现,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从而保住了性命。2015年9月7日,郁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虽厌世但鉴定为担责
今年4月13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郁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庭审中,郁某辩称没有杀害刘女士的故意,之所以对刘女士动杀机是因为其语言刺激了自己。而郁某归案后在供述作案动因和目的时曾表示,命运对其不公,自己就如同《楚门的世界》里的主人公楚门,命运早被人安排好,故产生厌世情绪,案发前获悉外公得了癌症后,悲观情绪更甚,于是在遭遇刘女士的语言刺激后,萌生杀死她而实现自己求死的愿望。在法庭上,郁某的辩护人也指郁某有强烈的厌世情绪,怀疑有精神疾病。但根据早前的司法鉴定结论,郁某在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此案教训值得吸取
6月6日,鼓楼区法院经前期庭审查明的事实,对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郁某故意杀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郁某在实施故意杀人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最终法院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对被告人郁某作出了前述判决。郁某的一时冲动,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严重伤害了深深爱着他的女友和家人。针对此案带来的人生教训,该案审判长李丽媛在接受采访时说:每个人的命运都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人生遭遇不顺时,要勇敢面对不消沉,发奋努力来改变现状,实现美好未来。消极、悲观乃至轻生厌世,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养育自己的亲人及深爱自己的恋人的不负责任,是不可取的。 通讯员 李自庆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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