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原句容市政府副市长彭良豪(副处级)受贿一案,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彭良豪受贿1195万,主要发生在规划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14年,被告人彭良豪利用担任句容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建设局副局长(其间曾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规划局局长、句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规划审批、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5.35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详实的证据,彭良豪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彭良豪进行了最后陈述。彭良豪的亲属、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因案情重大,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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