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纪委司机公车私用肇事致2死1伤 责任人被处理

2016年06月21日 10: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王艳龙

  记者21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获悉,景洪市纪委司机2015年开公车参加同学生日聚会肇事导致2死1伤,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

  “关于景洪市纪委公车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称,2015年8月21日23时左右,景洪市纪委聘用驾驶员岩温罕和李德盛违反单位公车管理制度,私自将停放在市政府停车场(市纪委指定停车点)的单位公车(云K58267)开去参加李德盛同学的生日聚会。于22日凌晨2时左右返回,由李德盛驾驶车辆沿机场高速路开往景洪市区方向,当车辆行至冠嘉冠城小区对面路段时,发生撞击护栏的单方交通肇事,造成乘载人员王小萍(系李德胜同学)当场死亡,岩温罕受重伤,经送西双版纳州医院抢救无效于22日凌晨3时许死亡,李德盛受轻伤。

  景洪市交警大队于22日凌晨2时20分左右接警到现场处置事故。市纪委于22日8时许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随即成立了“8.22”调查善后工作组,配合景洪市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开展内部自查自纠。经市交警大队调查,于9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事故是由李德盛醉酒驾车造成的单方交通肇事,驾驶员李德盛对此次事故负全责,相关违法犯罪问题交警部门于9月21日移交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景洪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8日开庭审理此案,目前法院正在依法审理中。景洪市纪委已对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办公室主任进行了相应处理。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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